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衣裳,肩上披着一件蓑衣,雨水顺着蓑衣的边缘往下淌。
他进门的时候先在门槛上跺脚,把鞋底的泥水蹭掉,然后才走进来,动作慢吞吞的,像是每一个步都要省着力气来用。
和往常一样,他径直走向靠窗角落的那张桌子——那是他这二十天来雷打不动的老位置。
坐下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酒葫芦,摆在桌上,然后朝陈锋招了招手。
“老样子。”老孙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中气尚存。
陈锋应一声,转身去到后厨。
不多时,吉祥亲自端着托盘出来。
上面是一碟酱牛肉、一碟拍黄瓜、一碟油炸花生米,分量都不大,但摆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老孙头,今儿个雨这么大还来,身子骨受得住吗?”吉祥把菜碟一一摆好,关切地问一句。
老孙摆摆手,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团:“这点雨算什么,当年在层岩巨渊那边驻守的时候,泥浆里滚过三天三夜都没事。”
吉祥摇摇头,没再多说,转身回到后厨。
他知道老孙是千岩军的退役老兵,这样的人脾气都倔得很,劝是劝不动的。
老孙拧开酒葫芦的盖子,给自己斟上一杯,酒液清澈透亮,醇厚的香气顿时飘散开来。
他端起酒杯抿一口,眯起眼睛,满足地叹一口气,然后夹起一片酱牛肉慢慢嚼着,目光落在窗外朦胧的雨幕中。
李晓依旧坐在大堂的另一边,手里捧着那本翻上好几天的杂书,但此刻他的视线并不在书页上,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角落里的老孙。
他一眼就看得出来,老孙身上的气血已经衰败到极点。
二十天前第一次见到老孙的时候,他就看出端倪,那时候老孙身上还有老兵的硬朗劲儿,虽然油尽灯枯的日子不远,但好歹还能撑些时日。
可现在再看,那硬朗劲儿就像一盏灯里的油一样,眼看就要见底,火苗虽然还亮着,却已经摇摇欲坠。
短则三天,长则八天。
这是李晓在心里下的判断。
夭梦坐在柜台后面,也注意到丈夫的目光所向。她顺着看过去,轻轻叹一口气。
修炼千年的仙人对生死之事自然看得比凡人通透许多,但通透归通透,看着一个每天都来、已经有些面熟的老者即将走到生命尽头,心里终究还是会生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大堂里很安静,只有雨声和老孙偶尔咀嚼食物的细微声响。
大约半个时辰后,老孙把最后一片酱牛肉吃完,又拿起酒葫芦又给自己倒一杯酒,然后放下杯子,忽然抬起头朝李晓这边看过来。
“掌柜的,过来坐坐?”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大堂里听得十分清楚。
李晓合上手中的书,起身走过去,在老孙对面坐下。
老孙看向桌上的空碟子,满意地点点头:“你们这儿的下酒菜做得真不错,尤其这酱牛肉,火候掌握得好,入味又不柴,我在别的地方都吃不到这个味道。”
“吉祥以前在丰登楼待过。”李晓说道。
“怪不得。”老孙恍然地点点头,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掌柜的,说句实在话,这下酒菜是好,可这酒就差点意思了。”
他敲敲桌上的酒葫芦:“老头儿我每次来都得自己带酒,你说这像话吗?你们开客栈的,难道就没有好酒吗?”
李晓闻言,也不恼,只是摇摇头,轻笑一声说道:“我这又不是丰登楼,哪来的好酒?要是真有,我还能看着您老每天都自己带酒?”
这是实话。
有间客栈开业时,李晓确实购进有一批酒,但就是市面上最普通的那种,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能喝,但不能上台面。
他自己不是不懂酒,恰恰相反,他很懂,他三弟君白就在元帅府后院里埋的那一酒窖百年陈酿,他光是闻闻味儿就知道是难得的好东西。
可那是君白的财产,亲兄弟明算账,拿自家兄弟的东西来给自己做生意。
这种事情是人能做出来的?
老孙听他这样说,眼睛一亮,似乎对李晓这番坦率的回答颇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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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是实在人。”老孙点点头,拿起酒葫芦晃悠,里面还剩最后一点酒,他取过一只干净的杯子,小心翼翼地倒上,推到李晓面前,“来,尝尝老头儿自己酿的酒。”
李晓低头看去,杯中酒液晶莹剔透,凑近一闻,醇厚的酒香扑鼻而来,不刺鼻,带着一股淡淡的粮食清香。
光是这个香气,李晓就知道这是好酒,而且不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
“尝尝,别光闻。”老孙催促道,浑浊的老眼中带着一丝期待的神色,“酒这东西,闻是闻不出名堂的,得喝。”
李晓端起酒杯,先是浅尝一口,然后一饮而尽。
酒液入喉,温热的感觉顺着喉咙蔓延到胸腔,醇厚绵长,入口先是微苦,然后迅速回甘。
度数不算低,但喝下去之后,身体都暖洋洋的,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
李晓细细品味一番,心中了然——这酒里加有药材,而且配方很讲究,绝不是随便泡一泡那么简单。
若是常人常喝这酒,虽不能说包治百病,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是实实在在有的。
夭梦这时候也走过来,在老孙旁边站定。
她将一碟新添的油炸花生米放在桌上,微笑着说:“孙老,这碟花生是送您的,今天的饭钱也免了,算我们夫妻请您的。”
老孙一愣,随后哈哈笑起来,笑声中带着几分爽朗:“老板娘大气,那老头儿就厚着脸皮承这份情。”
笑完之后,他看向李晓,目光变得认真起来:“掌柜的,尝出来了吗?”
李晓放下酒杯,点点头:“好酒。配方里加入不下十味药材,配比很讲究。”
老孙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露出一个“果然识货”的表情。
他沉默一会儿,用手指摩挲着酒葫芦的表面,像是在回忆很久远的事情。
半晌,他开口,声音比之前低一些,带着一种只有到他这个年纪才会有的淡然和平静:“掌柜的,老头儿我也不跟你兜圈子。”
“我自己知道,我大概就这几天的事。”
夭梦的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没有做声。
老孙继续说道,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这一辈子,老太婆走得早,连个一儿半女都没给我留下。”
”归离集认识我的人不少,可等我走后,逢年过节能给我坟头添炷香的,怕是一个都找不出来。”
他停顿一下,抬头看着李晓,浑浊的老眼中有着一种历经风霜后的透彻和平静:“掌柜的,我在你们这儿连吃二十天的饭,你们夫妻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有数。”
“别的我也不求,就求你一件事——等我走以后,帮我找往生堂的伙计,给我寻地方埋土里,立块碑,别让我做个孤魂野鬼就行。”
他伸手入怀,从贴身的内袋里掏出厚厚一叠纸,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
纸张已经泛黄,边角有些磨损,但叠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一直被保管得很好。
“这是我研究一辈子的酿酒方子,拢共十二个配方,每一个都是我这些年一点一点琢磨出来的。”
老孙的手按在那叠纸上,指节粗糙,布满老茧,那是一只握一辈子刀枪的手,也是一只酿一辈子酒的手:“还有我住的那间屋子,虽然不值几个钱,但里面还有些东西。”
“这些都归你,算是老头儿我给你的谢礼,也算是给我这些方子找个传人,别让我这点手艺跟着我一起烂在土里。”
李晓没有立刻回答。
他的目光落在那叠泛黄的配方上,然后又看向老孙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
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雨声透过窗棂传进来,滴滴答答的,像是时间在不紧不慢地流淌。
老孙的眼神很平静,那是将生死看淡之后才会有的平静。
他活这一辈子,年轻时在千岩军里拿命守过璃月的边疆,退役后靠酿酒的手艺养活自己和老伴,老伴走以后,他就一个人守着那间破屋子,研究他的酒方子。
说不上轰轰烈烈,但也算踏踏实实,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这些纸上的东西。
“掌柜的,你看成吗?”老孙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像是在等一个很重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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