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愿意上班,更没有人喜欢上班。
上班,是为了赚钱。
赚钱,是为了养家糊口。
如果一个人财富自由了,还想去当牛马,那一定是脑子有问题。
当然,适当的找点事做,那其实是在打发时间,本质上不算上班。
试想一下,你都不在乎工资的多少了,还叫什么上班。
不用鸟领导,不用跟同事勾心斗角,完全随心所欲的活着。
现在的林默,身价数十亿,养活一个小女生一点都不成问题。
“这是你这辈子说过让我最感动的话了。”
宁嫣不顾嘴上的油渍,上前就抱住林默。
送车送房,都不如这句话最感动。
“最感动的话,不是小时候你被狗追着咬的那次吗?”
林默笑着调侃道。
记得有一次,二人放学回家,途经小巷子的时候遇到了恶犬。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狗只会追着跑的人乱吠。
当时,二人先是吓的不敢动。
林默胆子更大,就问宁嫣敢不敢动?
于是,宁嫣本着先跑就能将狗留给老哥的想法,就先动了。
结果,被恶犬追了三条街。
好在最后狗子只是虚张声势,并不敢咬人才逃过一劫。
“哈哈哈!”
听完林默的回忆,宁嫣也是笑的花枝乱颤。
小时候的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
“吃饱了吗?”
林默抽出新的纸巾,帮宁嫣擦了擦唇角。
这妮子在外面,打扮的光鲜亮丽,在自已面前就像个小孩子,大大咧咧的也不会注意形象。
“饱了饱了。”
宁嫣拍了拍小肚子,露出一个满足的可爱笑脸。
“走吧,去看房子。”
林默点点头,站起身来。
如果是为了工作方便,就选择离公司较近的区域。
如果是想要住的舒适,那选择就以环境为主。
这一点,取决于宁嫣怎么想。
当然,林默都能办到。
几十亿的资金,正常来说利息都吃不完。
“想要什么样的房子?”
林默笑着询问道。
既然帮老妹买房,那自然要她本人满意才有意义。
就算是别墅,也不眨一下眼睛。
有钱,就是任性。
“想要有老哥在的房子,嘻嘻。”
宁嫣挽着林默的胳膊,笑的开心。
要是林默在的话,住出租屋也可以过的很开心呀。
只不过,这只能是奢求了。
“我不是一直都在身边吗,有时间去给你做个饭啥的。”
林默不懂要怎么接这话,可他得控制自已。
其它女人就算了,反正不会跟父母亲戚有什么交集。
要是被老妈跟小姨知道,自已跟宁嫣这么大还不注意分寸,那真的会家法伺候的。
“那说好了,拉勾!”
宁嫣知道不能太贪心,这样已经很满足了。
没有别的要求,只是不想让老哥被别人抢走罢了。
哪怕林默是一件玩具,那也是从小到大都属于她的。
这是奇怪的占有欲,解释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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