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光亮
盛夏的阳光,很亮,刺眼。
栔城的人却都不嫌弃,就喜欢去晒,去闭眼感受。
因为不赶紧的话,就会被随之而来的工厂浓烟,汽车尾气遮盖,再慢慢笼罩在城市上空。
那段可以尽情享受阳光的时间,就在清晨太阳初升后的两个小时之内。
江夏很珍惜,因为在那段时间里,他的心情是一天当中最好最干净的时候。
所以头总是仰着的,心情总是舒畅的。
仲季常开车上班等红绿灯的时间,也时常擡眼靠在车窗框边,去遥望那舒适的光亮。
运气好可以没有任何遮挡,直晒在他脸上。
他擡手去抓那光,光影投得适意,他也笑得怡然。
闫小山不能出门的日子里,只能站在二楼的窗户旁,趴在窗户边上,闭眼去感受那热乎的光,让他照暖自己的身体。
他觉得那短暂的光亮不止有颜色,有温度,还有气味,能让周围死气沉沉的味道变得清新。
现在好了,他可以站在更广阔的地方,更好的去感受这片光亮。
周成川却不太敢去看,甚至在那光亮透过来照看他的时候,他都是低着头匆匆走过,或者快速将车驶离那光能到达的地方。
一切原因就仅仅是因为他父母去世那天。
本来阴云密布的上空,在他冲过马路,跑过去看见那尸体的时候,有一束光正透过那乌云,照射在那两具已经没了生命的身体上。
让那惨白挂着伤带着血的脸无比清晰地展现在他面前,提醒他,错在他,一切都是他的错。
今天早上他请了几个小时的假,来到一片墓地。
站在两块墓碑前,一边抽着烟,一边打扫墓碑周围的灰和杂质。
随后站在原地,懒懒地望着那碑上的照片,一动不动。
直到夹着烟的手指感受到疼痛,才将烟头掐灭,将手揣进裤兜,慢慢离开。
黑色碑矗立满的那片墓地,有些布满了灰,有些被擦得锃亮,思念不同,碑的干净程度就不同。
闫小山第一天去上班,其实和以前在家里自己在纸上设计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现在要开始找回在电脑上画画的手感,还好,很好找回来。
早上到中午,别墅就他一个人,他也不觉得孤单,因为早就已经习惯。
他不仅习惯了一个人待着,还习惯在黑暗里睁着眼看周围的东西。
有时候他看上十几遍,就像在跟它们对话,发现哪里不对,就会去摆弄,或者把灰擦干净。
这种习惯带到他工作的环境,以至于他面前办工桌上的东西摆放有序,且一层不染。
中午过后,楼下就开始有了声响,作妖群里的向问和大头菜真的把细软慢慢搬了过来,忙着归置。
向问兴奋地说:“终于住上别墅了,我也体验体验楼上楼下跑的幸苦。”
跑上楼见闫小山认真在画画,打了招呼:“哟,今天就开始上班了?”
“没有,季常让我先熟悉熟悉软件,还有工作环境。”
“环境还需要熟悉?这整个工作室现在都是你一人儿的。”
向问双手一挥,显示这里的空寂。
“是啊,所以熟悉环境只需要一秒,熟悉软件得花点儿时间。”
说笑完,闫小山继续在数位板上设计。
向问跑上跑下一圈,还是决定在三楼的三间房间里找了间作为她的居住地点。
大头菜就在她隔壁那间住下,归置好今天搬来的东西,在二楼露台抽了根烟,随后站在闫小山身后看他设计。
大头菜本名蔡大勋,他们之所以给他取这个外号是因为他们都说他头大。
他自己倒是觉得还好,自认为长得小帅,也就无所谓他们怎么叫。
不是有种说法吗?
长得丑别人给你取什么绰号你都觉得是种侮辱,都在提醒你长得丑,那是因为你自己也知道你自己丑的这个事实。
但是你长得不丑,还帅,那别人给你取任何绰号,你都无所谓了。
因为你知道自己帅,别人那样只能是嫉妒你。
当然,还得益于你自己的自恋程度。
蔡大勋就是个极其自恋的人,尤其每天起来盯着自己那眉眼,总要挤一挤,挑一挑,好像这么做他就会更帅一样。
“这是个丛林的精灵吗?”
蔡大勋挽着双臂肘好奇地问。
“是个系列玩具形象,最后放在一起,就是丛林的众多生灵。”
闫小山边画边给他解释说明。
“还挺好看,我猜猜,这是某种蕨类?”
“掌管蕨类的首领。”
“有点儿意思。”
闫小山对于有人站在他后面看他画画有些尴尬,越是被盯着越是不自信,手上速度有些放缓,脸稍微红了些。
蔡大勋见他脸红,更加好奇。
他们那群人哪个脸皮不是城墙那么厚的?
就算一大群人站在你身后看你画画,你都自然得像是在炫耀,并且臭美地说:“看吧,看我画画你得长出多少嫉妒!”
一般会换来一阵嘲笑:“长出多少臭屁才是真的吧!哈哈哈…”
“有意思…”
蔡大勋手摸下巴,对他脸上的红非常之有兴趣,盯得更紧了些。
他在看那红晕的色彩,中间稍微红一些,渐变至脸颊周围,晕在那柔嫩的脸上…
白色调点红色?还得加点儿明黄…
闫小山被他盯得发毛,哪有这么盯着人看的?拿眼去瞧他:“你…还有事吗?”
“啊…”蔡大勋发现了自己的冒失,忙道歉,“不好意思,画画人的脾性,看见好看的东西就爱多看两眼。”
“那你看好了?”
“好了。”
“那就不要打扰我工作了!”
蔡大勋一愣,烦我了?语气那么硬。
心想:也,还是个枪子儿脾气。
笑说:“好好,不打扰您了。”
走到楼梯口不忘回头看了他一眼,才慢慢下楼。
下楼后对着向问奇怪一笑:“昨天没看出来,小山脾气挺辣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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