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港督府
当顾绍谦神情着急的准备去机场的时候,苏启兰正好见完陆湘君回来。她此时浑身湿透,头发散乱,下意识不想让顾绍谦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
但是转念一想,她为了得到陆湘君的认可,付出了那么多精力。
现在好不容易能得到陆湘君的承认,立马就要回归陆家了,她为什么不能让顾绍谦知道她为此做出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委屈?
因为她这么执着认亲的很大原因,就是为了嫁给顾绍谦,利用陆家的人脉帮助顾绍谦。
她的付出必须让顾绍谦知道,苏启兰这人心眼儿也多,知道女人不能一味的装善良和忍让,偶尔也要露出脆弱委屈,必定要让男人知道,她为对方付出了多少心血。
这么一想,苏启兰立马让司机停下。
在下车的时候,她还掏出镜子看了看自己的状态。
她可以狼狈,但是不能丑,因为苏启兰知道自己长的只是中等,但是要引起男人的怜惜,却需要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和纯情的姿态。
苏启兰下车的时候,脑海中还想起沈清。她觉得老天爷真不公平,给了沈清最好的富贵命,还要给沈清最好的容颜,和最漂亮的眼睛。
如果林立平不仅仅会换命,还能抢走沈清的漂亮脸蛋和身材给她,那才是最完美的……
苏启兰怀揣着阴暗见不光的想法,楚楚可怜的走到了顾绍谦面前:“绍谦,你这么着急,是要赶去哪里?”
因为所有人都瞒着她,苏启兰这时候还不知道香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不知道二太和林立平都被抓的事情。
顾绍谦着急擡头,看到苏启兰浑身湿透的模样,微微一怔:“启兰,你这是?”
顾绍谦皱眉,他本来就心烦意乱,看到这样狼狈的苏启兰,心里更烦躁了。哪里还有心情去欣赏苏启兰的脆弱无助?
男人嘛,只有意气风发的时候,才会喜欢柔若无骨的小白兔。喜欢用自己的宽宏大量和英雄气概,来彰显自己的保护欲和大男子主义。
真正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们大多想有一个能和他们一起扛事儿的女人陪在身边,替他排忧解难,替他当军师出主意。
看着狼狈的苏启兰,顾绍谦脑子里又想起了沈清。如果是沈清,肯定不会让事情弄到这个地步。
尽管是沈清联手龙哥把二太和林立平弄进去的,可是顾绍谦就是对她恨不起来。
甚至还觉得,如果他和沈清在一起,他根本不会发生这么多糟糕的事情,他的人生也会一帆风顺,犹如天助。
面对顾绍谦眼里的嫌弃,苏启兰的自尊心受到了一些伤害。
她红了红眼睛说:“我刚从妈咪那里回来,我今天同妈咪还有继父在花园赏花的时候,不小心摔到了池塘里。”
顾绍谦听她提起伯爵俩公婆,立马关切问到:“那你没着凉吧?”
“没有呢。”苏启兰笑着说:“妈咪让人给我准备了衣服,可是我身上穿的衣服是你送我的,我舍不得换下来。”
苏启兰柔柔一笑:“所以我就穿着湿衣服回来。”
“你呀,真是太傻了。”顾绍谦叹息,他从来不怀疑苏启兰对他的爱。
如果苏启兰不爱他,就不会处心积虑的想哄他开心了。
顾绍谦神色复杂的看着苏启兰,有人全心全意的爱着你,这种感觉其实挺好,好到顾绍谦有时候都飘飘然了。
顾绍谦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发现去机场还有时间,就停下脚步,陪着苏启兰回去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对不起,其实我骗你了。”苏启兰换好衣服后,湿着头发出来,目光温柔的看着顾绍谦:“妈咪和继父今日才承认我,我以前每次去妈咪那里,妈咪其实都冷落我。”
“但我想着,我忍受一点委屈,就能早日帮到你。所以每次妈咪叫我过去的时候,我都想着一定要帮到你。”
苏启兰的话果然让顾绍谦心疼了,面对顾绍谦的怜惜,苏启兰羞涩一笑,她把头靠在顾绍谦胸口,语气柔柔的说:“绍谦,我妈咪终于肯认我了。明日她还让我邀请你一起去城堡里吃饭,继父还笑着说要同你这个女婿好好喝一杯呢。”
顾绍谦心里一动,他有个伯爵当岳父,这消息要是传回香江。他爹地顾城甫肯定会对他刮目相看,甚至他妈咪和林立平也能很快被捞出来。
“启兰,真是辛苦你了。”顾绍谦低头吻了吻苏启兰的嘴角,心疼道:“你怎么早不告诉我,你在伯爵夫人那里受到的委屈?我还像个傻子似的,以为你每次去城堡都很开心。”
苏启兰同陆湘君之间的交集,并没有告诉顾绍谦。
顾绍谦也很想知道,苏启兰是怎么让陆湘君承认她的?可是苏启兰却避开这件事不谈,只是反复告诉顾绍谦,她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绍谦,以后我会拜托妈咪和继父,给你介绍一些巢国的王公贵族。这对你以后继承顾家,很有帮助。”苏启兰的话让顾绍谦心口滚烫,他紧紧抱住苏启兰,连坐飞机回国拯救二太的事情都抛在脑后了。
因为他想先陪着苏启兰去参加伯爵家的晚宴,再回国,到时候他有了伯爵岳父,说话的分量也大一些。
“绍谦,太好了,我终于能帮到你了。”苏启兰还在继续诉衷肠:“你不知道,我前阵子看你在顾家受委屈,为了结交人脉每天都那么忙碌辛苦,我就好心疼你。”
苏启兰眼神眷恋的仰望着顾绍谦:“以后有了我继父和陆家,你再也不用受委屈了。我喜欢的男人,注定是翺翔的雄鹰,长空万里……”
“启兰,我爱你。”
顾绍谦感动的把苏启兰压在床上,苏启兰刚才那些话的确打动了他的内心。甚至让他有种想和苏启兰在一辈子的想法。
顾绍谦在国外和苏启兰翻云覆雨的时候,二太和林立平还在被审查组的审问。
因为龙哥以顾家少爷的身份,实名举报林立平和二太联手刺杀他,所以林立平的处境不太好。
二太更是崩溃的晕了过去,她本来以为自己交代了就会被放出去,结果人都跟着律师走了,还因为林立平被抓了回来。
熬了几天几夜的二太晕过去的时候,甚至有种不如现在死了算了的挫败感。
但二太很快又被人用冷水泼醒,二太浑身发抖的打着冷颤。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对这些条子破口大骂,可是现在她精疲力竭,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缺牙的地方,还在痛,脑神经一抽一抽。明亮刺眼的审问室里,负责审问的秦世礼目光冷冷的盯着二太,压抑的气氛让二太无比害怕,她甚至有种被顾城甫抛弃的恐惧。
“老爷,老爷,我要见老爷。”二太喃喃自语:“这一切都是林立平做的,和我没关系。是他和洋人勾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自从嫁给顾城甫当姨太太后,二太养尊处优、风光了几十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阶下囚。
二太甚至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里。
不,她不能死,她必须活着,顾城甫肯定会为了顾家的面子来接她。
而且她还有儿子,她儿子顾绍谦可是顾家的福星二少,她儿子肯定也会来救他。
二太把出去的希望寄托在顾绍谦身上的时候,顾绍谦正讽刺的在和苏启兰洗鸳鸯浴。
所以说,这世上人真的只能靠自己。靠别人的话,别人永远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你,哪怕是亲儿子也一样!
同一片天空下的沈清,吃饱喝足后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沉沉睡了过去。被空调制造出来的恒温室内,也是令人最舒适。
深夜的香江街头,有个臭烘烘正蹲在垃圾桶旁边和野狗抢食,最后还被野狗咬了一口的男人,正是背叛沈清,认了东兴社老大当干爹的陈胜文。
陈胜文自己也没想到,他的梦幻好日子竟然这么短暂就消失了。
当初在维多利亚酒店,看着二太被秦世礼带走后,他带着小弟去给顾城甫报信,却被龙哥的小弟狠狠收拾了一顿。
陈胜文当时还想回去找干爹给他做主,结果刚走到半路,就眼睁睁看着他干爹倒在血泊中。
对方死不瞑目的样子,吓的陈胜文当时就尿裤子了,抱着一箱子钱转身就跑。
陈胜本来以为自己可以靠着一箱子钞票东山再起,可当他打开箱子才发现,一箱子钱都是白纸,只有放在最上面的那一张才是真的。
当时陈胜文崩溃的像个疯子一样,在元朗河边大吼大叫,一箱子白纸都被他扔进了元朗河里。
路过的香江市民以为陈胜文是个神经病,差点打电话把陈胜文送进精神病院里去。
不过当精神病院的急救车赶来的时候,陈胜文早就跑远了。
他也不敢回去,因为他知道和东兴社联手想弄死沈清的事情是错的,也害怕被沈清报复。
所以一直流浪在街头,沦落到了和野狗抢食物都抢不赢的地步。
看着被野狗咬伤的胳膊,陈胜文眼里全是狠戾的杀意,他捡起地上的搬砖就朝野狗砸了过去:“畜生!都是一群畜生!连畜生也敢欺负老子……”
野狗被吓跑的时候,陈胜文眼里还带着一丝得意:“狗东西,让你咬我。”
“和野狗打赢了又怎么样?你还不是个流浪汉。”另一个流浪汉走到陈胜文面前,弯腰把垃圾桶里的易拉罐捡出来踩扁,放在身后的编织袋里:“有本事你和仇人拼命啊。”
“死乞丐,要你管。”陈胜文怒骂:“滚。”
“有没有搞错?你让我滚?这一片都是我余达伟的地盘。”
“余达伟?”陈胜文觉得乞丐的名字很耳熟,他撩开盖在前面的油头发,借着夜晚路灯的光仔细看着面前的乞丐,忽然想起来的说:“余达伟,你是红姐的前夫。”
余达伟一听红姐的名字,忽然捏扁了手中的易拉罐:“你认识那个臭三八?”
“认识,她和沈清那个臭三八一起做生意。”陈胜文气急败坏:“如果不是沈清那个臭三八,老子也不会落到今天这地步。”
沈清和红姐都没想到,早就被他们抛在脑后的余达伟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和同样是渣男的陈胜文相遇。
眼看就到了参加总督府宴会的日子,沈清和红姐一大早就起来,忙着晚上参加宴会的事情。
陈十一也一大早就来给沈清送剧本,现在的港剧的集数一般都比较少,豪门真假少爷的剧本一共写了20集左右。
“你产量高,质量好,找你做编剧是我的福气。”沈清一边化妆做造型,一边看着手里的剧本。
除了真假少爷的豪门狗血和复仇以外,陈十一在里面塑造的女性角色也非常好,配角不是扁平化的工具人,而是带着复杂的人性。
有些台词还很经典,写出了女性觉醒和反抗封建社会的新思想。
沈清很满意这个剧本,她也记得上辈子很多人在网上骂现在的剧都是傻白甜无脑剧,很多人推崇以前的港剧老片,说拍的很好,很有意义。
其中被盘点最多的就是陈十一写的剧本,他能写女性觉醒,也能写职场精英,更能够写玄幻仙侠,是个全能型天才。
沈清觉得自己真是沾了重活一辈子和知道原著剧情的光,否则她哪能找到陈十一这个娱乐圈鬼才来合作?
面对沈清赞赏的眼神,陈十一还有些得意。
其实他现在写小说还属于被人骂出翔的程度,但是沈清的肯定给了他信心啊。
这就像一个刚出新手村的菜鸟,非常幸运的在新手村外面的遇到了看重他,对他超级有信心的合作伙伴。
这种肯定和赞赏,可是陈十一写歌的时候从来没感受过的荣耀。
因为写歌他是天赋异禀,人人都要捧着他。
但是写小说,却是菜鸟,被人追着骂。所以每次被沈清用赞赏眼神看着的时候,陈十一都有种自己在影视剧界是天选之子的错觉。
钟子期遇伯牙,千里马遇伯乐,到了香江就是陈十一遇沈清了。
“剧本写完了,剧也可以动工拍了。”陈十一说:“最近正在搭建剧组。”
这个时候的港剧大多数都是以内地为背景,再加上这部剧的城市特色很浓,所以陈十一想尽可能的搭建出江南水乡的风景。
原本因为东兴社,不敢同陈十一合作的那些演员和道具师,在东兴社倒台后,也纷纷主动拜到了陈十一门下,求着给陈十一干活。
因为在香江大家都崇拜有势力的人,陈十一对此也见怪不怪,愿意来的,只要能用得上,陈十一也都用了。
但是剧组不养闲人,陈十一也不会让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进来捣乱。
沈清听说剧马上要拍的时候,还很高兴的让火牛把剩下的剧本给关景元送了过去。
“对了,我把影视公司卖给你的事情,你考虑的如何了?”陈十一忽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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