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下
那一年,已经是小凤仙二十芳龄。和十四岁初到美国,太不相同。不知是因为水土的原因还是遗传的关系,小凤仙的身高堪称见风长,几乎每天每天都在拔节。不知不觉就窜到一个惊人的高度。和身高同时升起来的,还有她的美貌——这种美貌和上海月份牌或者香烟广告上的标准美貌几乎没有共通之处。她有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两条浓浓剑眉,眼睛并不大,但是黑得幽深,当笑意燃起的时候,亮若晨星。那年春天,小凤仙简简单单地穿一件套头毛衣,大步流星地穿过校园时,已经是学校的一道著名风景线。为之着迷的人不知凡几,明的暗的碎成一地的维特之心几乎可以串成一条亮晶晶的长链。
“尽情享受你的青春。”他对她说,“年轻的时候没有放肆过,实在很遗憾。”这个时候,他的战场已经渐渐稳定,孩子们又大了一些,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她碰面谈心。有时他们在咖啡馆,一人手上一杯热气腾腾的黑色饮料,闲闲地扯上半个下午;有时候他们去公园,在高大浓密的树冠阴影下漫无目的地走,他告诉她,他年轻时候的那些故事。这所有的谈话内容都了无新意,甚至有时候他去钓鱼,她拿了功课在一旁研究,并且居然全都看得进去,并无心猿意马,并无……不对,她为何认为那种情况下有心猿意马的可能?某个晚上,小凤仙在功课中忽然擡头,在台灯下悚然而惊——仿佛忽然的一道闪电,照亮心底所有隐秘的意识以及潜意识。
一切开始的最初,下意识里,她把他当作李子明一类人处理,母亲那辈人的男朋友,可以信赖,可以依靠,可以诉说心事。慢慢地,他似乎成为朋友。可随着这个身体渐渐长大,随着生活渐渐稳定,有什么东西开始不对。那个夜晚,小凤仙从台灯前擡起头来,面前是一扇明净的玻璃窗,窗外的黑夜作底,让灯光下,玻璃上,映出她的影子,那是一个成熟长大的影子。她愣在当场,久久不能言。
自此,便是无忧无虑时代的结束。心中有了渴望,一切便已不同。再见他时,她低了眼,将眼神藏在浓黑的睫毛下,想想,又擡起,望向他。她知道他不会躲开那目光,她也知道在他的眼睛里会看到什么——但是,还是有些紧张,有些患得患失,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于是,习惯性地,她在唇边牵起一个微笑,那个美好的弧度令她整张脸都明媚生动,耀眼生花。他确信那是他一生当中最美丽的一个场景,他确信他仿佛亲眼看到春天里,千朵万朵百合花在他面前,电影慢镜头一般地,静默,但是却十分强大地,肆意盛开。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被花香紧紧包裹。该刹那,真真正正,热血澎湃,恨不能象个中世纪的骑士一般,为她披甲而战。
那一年,他四十。对于青春期极长的男人这种生物来说,这个年纪,应该相当容易被点燃,更何况纵火者是她。过后的很多很多年,他都忍不住会想起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他都会忍不住问自己到底是勇敢还是怯懦。
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那样的好年华,那样的好时光,那样的,错过了,永远不会再重现的好时光面前,没有伸出手去。
他和她不同,他从来没有象她一样的,在某个瞬间忽然顿悟。因为,他几乎是清醒冷静地看着自己心里某些东西一天一天生长起来的。可是,在她的目光下,在胸膛里的心跳得仿佛十六岁的青涩少年遇到初恋的时候,他竟然没有伸出手去。那刻没有,过后没有,永远没有。
事实上,在那一年,他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座与她相遇相识相知的这座城,离开了有她的这座城,不再回来。
当小凤仙得知这个别离的消息的时候,非常非常震惊。她的智商不允许她作他或许是事业需要暂时离别的天真揣想。她知道这是一个拒绝,她也知道那一天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种东西,那种和自己心里的一样,甚至更加炽热的东西,不是错觉,不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但是,拒绝就是拒绝。这是小凤仙在男女之情上所受的第一次打击。不能免俗地,在猝不及防的第一时间,她努力想要维持自己的自尊,努力想要牵动嘴角,笑出来。可是,因为心里的那份东西又真又强烈,所以,那个笑容很不成功。她也知道这一点,知道那个不成功的笑挂在脸上只会更加丢脸,于是着急,于是更加想掩饰,于是更不成功,于是……终于,眼泪流了下来。眼泪流下来的那一刻倒也好了,索性将脸埋在膝上,哭了。哭完觉得好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这次这个笑,成功了。
他一直沉默。没有拍着她的肩安慰她,没有讲笑话改善气氛,没有励志,什么也没有。那时候,他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阳光非常好,金子似的安静地洒在他们身上。他也沉默得跟金子一样。
这还不是告别。真正的那次告别,他只差一点点就顶不住了,真的只差一点点。后来,他想,如果真的顶不住,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他离开的最后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但还没有真正走——从一座城市连根拔起,并不是拿个行李箱就可以成行的。某一天,他出差,去埃及。那是1936年4月下旬,他到达的第三天,就遇上当地著名的“五旬风”,气温陡然升高,狂风夹着大量砂石从沙漠上浩荡而来,最高风速,据说曾经达到每小时100到200公里。交通几乎完全中断,除了呆在酒店,什么地方也去不了。值得庆幸的恰好是风起的时候他还呆在开罗,没有来得及象计划的那样,去其他城市。当然,他此行的主要任务还是将在开罗完成——埃及大部分有钱人都在此间,而他的生意,和穷人没有关系。可是,风起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这算是一个理由吧,这算是一个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这算是上帝给出的一个相当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于是,他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掷在酒店:睡醒就坐在窗前发呆,看风把天空的颜色都改变了,看风里空寂无人的街,他觉得整个世界似乎就剩下自己。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又或者,他是觉得,现在在这里的,在这个完全不同的东方国度,在这个数公里以外就是沙漠的城里的这个人,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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