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木伤官透出,亥水比肩旺地。亥水与寅木相合(寅亥合),用神寅木被合住,木不能生火,且亥水助忌神水势。此运“每况愈下”,势力渐衰,寂然无闻。
晚年寿元期(55岁后甲戌运)
甲木食神透出,戌土七杀旺地。甲木克己土官星,戌冲辰、刑丑,本有变局,然孙氏未及此运已殒命。
四、乙亥年死亡应期详析
原评:“本年乙亥。再逢十月亥建。三亥交攻。用神溃败。杀人者终被人杀。夫复何疑。”
大运:乙亥运(45-54岁)
乙木伤官透出,亥水比肩旺地。亥水与日支寅木相合(寅亥合),将用神寅木合化为水(亥水为主),用神溃败。
流年:乙亥年(1935年)
流年再逢乙亥,与大运乙亥并,形成“岁运并临”,且同为亥水。原局有酉金生亥,亥水势不可挡。
十月:亥月
流年、大运、流月三亥交会,三亥攻寅(原局寅木)。寅中丙火用神被旺水彻底浇灭,且亥亥自刑,水势泛滥,不可收拾。
命理机理
用神寅中丙火,是全局唯一生机,主其权势、生命。
寅亥合,本为合去用神,一亥已凶;岁运并临二亥,合力加倍;再逢流月亥,三亥并力,寅木被合化殆尽,用神彻底败绝。
水主黑暗、刑杀,三亥自刑,主自招其祸,终被仇杀。
五、命理总论与人生启示
格局总评:
此命为“金重水旺,赖火为用”之格。其人如“大江奔流”,气势雄浑,能掀起滔天巨浪,亦能淹没于狂涛之中。一生起伏,全系于用神火之旺衰。盛于丙运,衰于亥运,死于亥年亥月,命理昭彰,毫发不爽。
命理启示:
用神为命:八字中用神,是全局生机所系。用神得力则生,用神被克则危。孙氏之死,正在用神丙火被三亥合克殆尽。
合之为祸:寅亥合,本为合去用神,是全局最大病处。岁运再逢,病发致命。
岁运并临之凶:岁运并临,且同为忌神,如雪上加霜,凶不可挡。
因果不昧:放下屠刀,皈依三宝,而仍不善终,莫非命也。命理虽定,因果亦存。杀业重者,终难逃天网。
对后人之鉴:
知命而畏:知命非为宿命,而是敬畏因果,趋吉避凶。孙氏若早知亥运之危,或可退隐深居,避过杀劫。
用神之要:识得自己命局用神,一生当守护之。用神为火者,多亲近阳光、南方、文化、温暖之人事。
合冲之机:合冲是命局应期关键,寅亥合是孙氏命局死穴,学者当深察。
编者按:
此造是研究“用神生死应期”的顶级范例。其命理精要在于:
用神的确定:金重水旺,以寅中丙火为用神,破印调候,是全局关键。
合局的凶险:寅亥合,是用神被合去之象,一生运势系于此合。
岁运应期:乙亥运、乙亥年、亥月,三亥交攻,用神彻底败绝,死期至矣。
因果与命理:杀业重者,其命理中必有凶象,孙氏三亥自刑,终被仇杀,命理与因果两不相负。
学者当从此例中,深刻领悟用神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合局、岁运在生死应期中的关键作用。杀人者终被人杀,命耶?理耶?因果耶?值得深思。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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