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子的这番话,让民警们眼前一亮。之前在现场勘查的时候,民警们就发现了烧烤签子和矿泉水瓶,只是不知道这些东西是谁留下的,现在喜子这么一说,这些东西的来历就清楚了。而且,从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来看,民警们也推断嫌疑人的年龄可能比较小,而这几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好符合这个年龄段的特征。
但是,民警们也没有轻易下结论,因为喜子的话,还有很多可疑的地方。之前,民警们已经跟喜子交谈过很多次,喜子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起来了?而且,喜子自己也是三十出头,单身,没有固定工作,也符合民警们之前推测的“单身年轻男性”的重点排查对象。
想到这里,民警们决定,对喜子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同时,也提取了喜子的DNA,送到实验室,和现场窗台上那几枚最新鲜的烟头上的DNA进行比对。因为那几枚烟头是案发前后留下的,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留下的,如果喜子的DNA和烟头上的DNA相符,那么喜子就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与此同时,民警们也开始寻找喜子所说的那几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围绕唐二里镇周边的学校,展开全面的排查,询问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有没有学生逃学,有没有学生在案发前去过那片小树林和废弃小屋。
几天后,DNA比对结果出来了,这个结果让民警们非常意外:喜子的DNA,和现场窗台上那几枚最新鲜的烟头上的DNA,完全相符!这个结果意味着,那几枚烟头,就是喜子留下的。
这个发现,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了。喜子是本案的报案人,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尸体,并且主动报警,现在又主动提供线索,可他的DNA却和现场的关键物证——烟头的DNA相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喜子到底是不是凶手?他为什么要报警?他提供的线索,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民警们立刻对喜子进行了传唤,对他进行详细的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喜子显得有些慌乱,眼神躲闪,说话也支支吾吾,前后矛盾。民警们问他,案发前几天,他为什么会去那间废弃小屋?他说自己是路过,躲雨的时候进去的。民警们又问他,现场的烟头是他留下的吗?他一开始不承认,后来在民警们的追问下,才勉强承认,那些烟头确实是他留下的,但是他说,自己只是在小屋里抽了几根烟,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也不知道里面有尸体。
民警们又问他,案发当天,他为什么会去那间废弃小屋?他说自己是在周围上班,走那条小路清静,所以就去了。民警们让他带着去他所谓的“上班地点”,可民警们到了那里之后,经过调查发现,那个单位里,根本就没有喜子这个人,喜子是在撒谎。
除此之外,民警们还发现了一个更可疑的地方:案发之后,喜子把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了,而且还把自己的手机送给了别人,像是在刻意隐藏什么。民警们找到喜子的手机,试图恢复里面的聊天记录,可由于聊天记录被彻底删除,加上手机被人使用过,很多数据都已经丢失,无法恢复。
这一系列的疑点,让民警们对喜子的怀疑越来越深。喜子为什么要撒谎?他为什么要删除微信聊天记录?他为什么要把手机送给别人?现场的烟头是他留下的,他又在案发当天出现在了案发现场,这一切,都让喜子变得嫌疑重重。
但是,民警们也没有轻易认定喜子就是凶手,因为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喜子和婷婷的死有关,而且喜子提供的线索,也还没有得到证实。所以,民警们决定,一方面继续对喜子进行调查,询问他更多的细节,另一方面,加快寻找那几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核实喜子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
时间一天天过去,案发已经一个月了,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旧没有太大的进展。民警们排查了一波又一波的年轻男孩,对所有的调查对象,都进行了测谎实验和DNA比对,可没有一个人的DNA和现场提取到的嫌疑人DNA相符,测谎实验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而在刑警队里,负责查看监控录像的民警,依旧在夜以继日地忙碌着,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查看唐二里镇车站周边的监控录像,哪怕是一个模糊的身影、一个细微的动作,他们都不会放过。民警们始终坚信,监控录像里,一定藏着嫌疑人的线索,只是他们还没有发现而已。
之前,民警们推测,婷婷是被嫌疑人开车掳到废弃小屋的,所以他们排查了婷婷下车前后,车站周边出现的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出租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对每一辆车的轨迹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可最终,都一一排除了这些车辆的作案嫌疑。
如果婷婷不是被车辆掳过去的,那她就是自己步行过去的?可那条土路那么偏僻、那么阴森,婷婷一个年轻女孩,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步行走过去?民警们再次查看了监控录像,这一次,他们把注意力放在了婷婷下车后的那段时间,仔细排查了车站周边出现的每一个人。
监控录像显示,在婷婷下车的时间段前后,车站周边一共有6个人,其中有一个妇女,还有骑着电瓶车、电三轮来送站的人,剩下的几个人,都是行人。民警们采用排除法,一一排查这几个人的身份和行踪,排除了妇女、送站人员的嫌疑之后,剩下的一个年轻男子,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
这个年轻男子,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和一条短裤,身材中等,短发,他出现在车站的时间,比婷婷早了10分钟左右。一般来说,坐车的人,到了车站之后,都会在车站门口等待,或者直接上车,不会左顾右盼、四处张望,可这个年轻男子,却在车站周边不停地徘徊,左顾右盼,眼神四处扫视,看上去并不像是来坐车的,反而像是在寻找什么人。
婷婷下车的时间,是下午2点40分左右,就在婷婷下车之后,这个年轻男子就朝着车站门口走了过去,眼神一直盯着婷婷的方向。除此之外,民警们还发现,这个年轻男子在行走的过程中,一直拿着手机,拿手机的姿态非常明显,就是在用微信发语音的姿势——把手机放在嘴边,嘴巴动着,像是在说话,这个动作持续了大约6秒钟左右。
民警们立刻调取了婷婷的微信聊天记录(虽然喜子的聊天记录删了,但婷婷的聊天记录被保存了下来),发现就在这个年轻男子发语音的时间段,婷婷也正在发微信,而且婷婷发微信的时间,和这个年轻男子发语音的时间,几乎完全吻合。
这个发现,让民警们非常振奋,这个年轻男子,很可能就是和婷婷通过微信联系的那个人,也就是本案的嫌疑人!可问题是,民警们之前排查婷婷的微信好友时,并没有发现这个年轻男子的信息,他为什么会和婷婷有微信联系,却没有出现在婷婷的微信好友列表里?
更让人头疼的是,监控画面的质量非常差,画面模糊不清,无法看清这个年轻男子的面部特征,只能看清他的大致穿着和体型,想要通过监控画面,找到这个年轻男子,难度非常大。
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准备调整侦查方向的时候,负责寻找那几个十五六岁小男孩的侦查员,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找到那几个在废弃小屋里烧烤的男孩了!
民警们立刻把那几个男孩带到了警队,对他们进行询问。这几个男孩,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当地一所中学的校服,脸上还带着稚气,面对民警们的询问,他们显得一脸茫然,眼神里满是紧张和害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叔叔,我们没做什么坏事啊,”其中一个男孩小心翼翼地说,“就是前几天,我们逃学,偷偷跑到那间废弃小屋里烧烤,我们就是觉得好玩,没有别的意思。”
民警们问他们:“你们在小屋里烧烤的时候,有没有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是喜子。”
几个男孩听了,纷纷点头,其中一个男孩说:“见过见过,我们在烧烤的时候,他正好躲雨进来,我们还给他发烟抽了,跟他聊了几句。他说他是路过的,躲雨的。”
民警们又问:“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就是婷婷?有没有见过什么可疑的人?有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
几个男孩听了,都摇了摇头,一脸茫然地说:“没有见过什么女孩,也没有见过什么可疑的人,也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我们就只是在小屋里烧烤,烤完就走了,不知道什么案子。”
民警们看着这几个男孩,他们的神情很自然,不像是在撒谎,而且经过DNA比对,这几个男孩的DNA,和现场提取到的嫌疑人DNA,也不相符,测谎实验也没有发现异常。所以,民警们排除了这几个男孩的作案嫌疑。
现在,疑点又回到了喜子和那个监控里的年轻男子身上。喜子提供的线索是真的,那几个男孩确实在案发前去过废弃小屋,和喜子见过面,但他们和案件没有关系。那么,喜子到底是不是凶手?监控里的那个年轻男子,又是谁?他和喜子有关系吗?
民警们决定,让那几个男孩,看看监控里的那个年轻男子,看看他们能不能认出这个人。几个男孩围在电脑前,仔细地看着监控画面,看了一会儿,其中一个男孩突然指着画面里的年轻男子,大声说:“哦,我知道这个人!他姓刘,不对,是姓李,就住在唐二里镇,我们见过他几次,他经常在镇口的小卖部附近晃悠。”
这个消息,让民警们非常振奋,困扰了他们一个多月的谜团,终于有了一丝头绪。民警们立刻追问那个男孩,了解更多关于这个李某的信息。男孩告诉民警,这个李某,大约二十多岁,平时没什么正经工作,好像在一家包装厂上班,具体是什么包装厂,他也不清楚,只知道李某平时喜欢抽烟,经常一个人晃悠,看起来不太好惹。
民警们立刻围绕唐二里镇周边的包装厂,展开全面的排查,经过两天的努力,民警们终于在外地的一家包装厂,找到了这个李某。李某,22岁,霸州唐二里镇人,平时就在这家包装厂上班,负责物品打包,每天的工作,就是用胶带、绳子,把各种物品打包好,系结扣,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
看到李某的那一刻,民警们心里就有了一种预感:这个李某,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嫌疑人。因为民警们之前就推断,嫌疑人对系结扣这类工作非常熟悉,而李某的工作,就是打包,系结扣是他的专业,他完全有能力打出那种“越拉越紧”的专业绳扣。
民警们立刻将李某传唤到警队,对他进行审讯。可审讯工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面对民警们的询问,李某显得非常冷静,坚决否认这起案子和他有关,还不停地为自己辩解,说自己案发当天,一直在厂里上班,有同事可以作证,而且他根本不认识婷婷,也从来没有去过那间废弃小屋。
李某还主动提供了自己的行踪,说自己7月18号下午,一直在厂里上班,下班之后,就直接回家了,没有去任何地方,也没有和任何人见面。为了验证李某的话,民警们立刻赶到了李某所在的包装厂,询问了李某的同事,可李某的同事们都说,7月18号下午,李某确实在厂里上班,只是中间有一段时间,大约一个多小时,没有看到李某,李某说自己去厕所了,所以他们也不知道李某那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
审讯工作陷入了僵局,李某的态度非常坚决,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而且还摆出了一副无辜的样子。就在民警们准备调整审讯策略,进一步寻找证据的时候,实验室传来了一个好消息:现场提取到的嫌疑人DNA,和李某的DNA,完全相符!
这个结果,彻底打破了李某的侥幸心理。当民警们把DNA比对报告放在李某面前的时候,李某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神里的冷静和嚣张,瞬间被恐惧和慌乱取代,身体也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抵赖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他,他再怎么辩解,也没有用了。
沉默了许久之后,李某终于低下了头,缓缓地开口,承认了自己奸杀婷婷的全部犯罪事实,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了下来,有恐惧,有悔恨,但更多的,是绝望。
原来,婷婷所在的保健品公司,为了扩大销售规模,这一两年,专门开发了微信销售业务,鼓励员工通过微信,结交各类好友,向对方推销公司的松花粉产品。婷婷为了提升自己的业绩,多赚点钱,就每天不停地通过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添加各种微信好友,然后向他们推销产品,李某,就是婷婷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添加的好友。
李某添加婷婷为微信好友之后,看到婷婷微信头像上的照片,年轻、漂亮、清秀,瞬间就动了邪念。他假装对婷婷推销的松花粉产品很感兴趣,还故意说自己想要加入婷婷的直销队伍,想要详细了解一下产品和加盟流程,以此来诱骗婷婷,让婷婷来唐二里镇和他见面。
婷婷一心想着提升业绩,没有多想,也没有对李某产生任何怀疑,就答应了李某的要求,约定在7月18号下午,赶到唐二里镇和他见面。婷婷出发之前,马女士劝过她,让她注意安全,可她急于促成这笔生意,还是一个人独自出发了。
7月18号下午,婷婷准时赶到了唐二里镇车站,下车之后,她就给李某发微信,询问见面的地点。李某当时就在车站周边,他没有直接去见婷婷,而是一直用微信,远程引导婷婷,让婷婷朝着那片小树林和废弃小屋的方向走。
婷婷是农村出身的女孩,从小在庄稼地里长大,走惯了偏僻的小路,所以并没有多想,也没有产生任何警惕心理,就按照李某的引导,一步步朝着废弃小屋的方向走去。她以为,李某就在小屋附近等她,只要到了小屋,就能和李某面谈,促成这笔生意,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去,就是一条不归路。
当婷婷走到废弃小屋门口,看到李某的时候,她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可这时候,一切都晚了。李某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婷婷,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喊叫,然后强行将她拖进了废弃小屋。婷婷拼命反抗,拼命挣扎,可她一个女孩,力气根本比不上李某,很快就被李某制服了。
李某用自己平时打包时用的胶皮带,将婷婷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打了一个专业的扣,让婷婷无法挣扎。之后,李某对婷婷实施了性侵,在性侵的过程中,婷婷不停地反抗、哭喊,李某害怕被别人发现,就拿起旁边的砖头,朝着婷婷的头部,反复击打,直到婷婷不再挣扎、不再哭喊。
李某以为婷婷已经死了,可他还是不放心,生怕婷婷没有死透,会醒来报警,于是,他又费力地搬来两根沉重的水泥柱子,压在婷婷的身上,确保婷婷必死无疑。做完这一切之后,李某又清理了现场的一些痕迹,拿走了婷婷的手机(后来被他丢弃),然后匆匆离开了废弃小屋。
案发之后,李某心里非常害怕,他知道,警方很快就会查到他的头上,所以,他就用非法手段,删除了自己和婷婷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故意隐藏了自己的行踪,试图躲避警方的调查。他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现场留下的烟头、DNA等痕迹,最终还是暴露了他的罪行。
而喜子,之所以会在案发当天出现在废弃小屋,之所以会留下烟头,只是因为他闲得无聊,四处闲逛,走到了那里,抽了几根烟,然后就发现了婷婷的尸体,因为害怕,就赶紧跑了出去,报了警。他之前没有提起那几个男孩的事,是因为他当时太害怕了,脑子一片空白,忘记了,后来才慢慢想起来,就赶紧告诉了警方。他删除微信聊天记录、把手机送给别人,只是因为他平时喜欢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害怕警方查到他的聊天记录,惹上麻烦,并不是因为他和案件有关。经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最终排除了喜子的作案嫌疑。
真相大白,李某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残忍地将一个年轻、上进、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女孩杀害,他的行为,令人发指,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久之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李某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小事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