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什么欠妥木已成舟,现在反悔,难不成让来福再把岗位吐出来”
沈母端著搪瓷缸子,一边吹气一边接话,手却下意识往二儿子那边偏了偏。
她护的哪里是女儿,分明是儿子——沈来福终於不用装病咳喘、躲在家里混日子了。今儿一早,他还试了试新发的蓝布工装,袖口都捋得整整齐齐,就等著进厂报到。
“对嘛!往后我每月拿工资,给爸妈买鸡蛋、扯布做棉袄,养老的钱我都存著呢!”
沈来福咧嘴笑著,眼尾都舒展开来。
他刚满二十三,拖一年,对象难找;拖两年,媒人都绕著走。如今饭碗稳了,媳妇也有了眉目——隔壁胡同王会计家的闺女,前两天还托人递过话。
“咚!”
“咚!”
菸斗重重磕在八仙桌角,震得茶杯盖子直跳。
“你笑什么笑得这么响这饭碗是谁替你端来的是你妹妹拿婚事换的!”
沈父声音不高,可每个字都像砸在青砖地上,闷而重。
没错。李国追本就有正经岗位,只要沈珊珊点头嫁过去,两人留在京城,安稳过日子,一点不难。
可沈珊珊才十八,去乡下待上三五年,回来二十出头,照样年轻;她哥呢二十三了,再耗下去,怕是连介绍人都懒得登门。
“哦……哦!谢啦妹妹!”
沈来福这才转过脸,朝妹妹咧了咧嘴,手指还无意识地捻著工装纽扣。
敷衍得连他自己都没察觉。
沈父和沈母对视一眼,没再吭声。
这孩子,心是热的,可热得没边儿,只照著自己那一寸地方。
“喏,拿著。”
沈父从贴身衣袋里摸出一张红纸,折得方正,边角压得平平整整。
是张订婚帖,墨跡还没全乾。
人家把铁饭碗递了过来,这婚约,就得认。
“小伙”,说的就是李国追。
“珊珊,其实你真不必去下乡。”沈父顿了顿,声音缓下来,“跟国追成了亲,户口落在这儿,一辈子都在城里。”
“就是啊!”沈母接过话,抹了把眼角,“南方潮,冬天冷得钻骨头缝儿,你从小没离过家,妈夜里想起来都睡不著。”
养了十八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临了却要送她去挑粪、割稻、睡通铺。
“不用劝了。”沈珊珊低头理了理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袖口,声音平平的,“我和国追都没单位,留在京城,靠喝西北风过日子还是靠您二老的退休金或是啃他家那几间老房”
她抬眼,目光清亮:“不如踏实干几年。等回城,果林场给咱们分正式工,户口、粮本、房子,一样不少。往后日子,才真正宽展。”
沈父沈母没再开口。
他们太清楚这个女儿——六岁替弟妹煮粥,十岁帮父亲抄帐本,十四岁就替家里拒过三门亲事。她一旦咬定的事,十个大人拉不住。
两人又默默望向沈来福。他正蹲在门槛上,用小刀削一根竹籤,哼著不成调的歌,仿佛已经看见自己穿工装、戴安全帽、在车间门口接新娘的模样。
沈父轻轻嘆了口气,扭过头去。
——还不如这丫头。
三天后,火车票和下乡通知书送到沈家。沈父刚拆开信封,李文国那边就得了信。
他一把將票根拍在桌上,脸涨得紫红:“好啊!好得很!他倒会自己做主!”
暖瓶厂的名额,是李静涵亲自打招呼才落下的,一个电话,街道办就把转让记录翻了出来:沈来福,男,二十三岁,无业。
再查底细,不过半日:沈家五口人,老大接了父亲的班,在公交公司开车;老二装病赖在京里多年;老三,就是沈珊珊,十八岁,高中毕业,没分配,也没恋爱对象——直到遇见李国追。
李文国冷笑一声。
被人算计了,哪能咽得下这口气
等李国追和沈珊珊坐上南下的绿皮火车,他当天就让李静涵撤回名额,同时托人给街道办递了话:沈来福,即日起改派至北方青龙江农场——那儿天寒地冻,十月飘雪,春耕时冰碴子还卡在犁沟里。
其余的,没动。
不是不想,是不愿。
一个岗位换一个姑娘,帐面上也算扯平了。
他不喜欢沈珊珊——太精,太静,眼神里没有少年人该有的毛躁,反倒像提前活过半辈子似的。
可儿子喜欢。
喜欢得跪在院子里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红了,只说一句:“爸,我对不住您。”
李文国终究没再说“不认”二字。
他只是转身进了屋,锁上门,一整天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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