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会是埋汰?”长乐抿嘴笑道,“那章的名字叫《公公的三板斧与逃跑绝技》,里头详细记录了贞观年间,公公为了躲李孝恭的赌债,钻进我家猪圈里跟老母猪抢食吃的英勇事迹,还有后来您在金銮殿上装中风,口吐白沫吐得满殿大臣无处下脚的壮举。父皇看完这章,直夸我写得传神,说公公这辈子最大的本领不是打仗,是脸皮厚过城墙拐弯。”
程咬金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嘴唇哆嗦了半天,手里的剔骨刀啪嗒一声掉在了自己的布鞋面上,幸亏刀背朝下,不然大脚趾头当场就得见血。“李二!李二你个老匹夫!合着你俩闺女合起伙来算计老子!老子不活了!老子明天就去太庙悬梁自尽!”
程龙看着自己亲爹吃瘪的德行,刚才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忍不住笑骂了一句:“老头子,你刚才笑我的时候不是挺欢实么?怎么轮到你自己,就要死要活的了?报应不爽啊!”
“滚蛋!老子跟这丫头没完!”程咬金气得直磨牙,顺手抓起案板上的羊肉,恶狠狠咬了一大口生肉,又嫌腥气,呸的一声吐进炭火里,激起好大一团黑烟,“你俩一个鼻孔出气,成心看老子的笑话!不成,老子那本自传得改,老子要把你们两口子当年的丑事全添油加醋写进第一卷!”
院子里一时间硝烟弥漫,混杂着肉香和老头嘴碎的叫骂声,平常得就像百年前长安城某个破落巷子里的寻常黄昏。
程龙收敛了脸上的嬉闹,抬眼看着长乐。小院里的微风撩起长乐鬓角的碎发,那张脸虽然早已褪去了凡人的青涩,修仙后更显出尘绝世,可眼底深处那股子狡黠灵动的劲儿,跟当年在泥地里啃苞米棒子时一模一样,半点没变。
“累不累啊,写这些陈年烂谷子的旧账。”程龙走上前去,从她手里轻轻抽过那本沉香木气味的册子,这次长乐没躲,顺从地松了手。
他手指摩挲着丝绢封面上的一针一线,能摸出密密麻麻的针脚凹凸不平,纸页边缘都有些泛毛,显然翻阅、修改了不知道多少遍。“咱们活了这么些年,踏平混沌,重塑星海,移山倒海的神通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你怎么光挑这些凡俗里鸡毛蒜皮的蠢事记?”
“因为只有这些蠢事,才是咱们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凭证啊。”长乐把双手缩进宽大的袖袍里,身子轻轻挨在程龙肩膀上,声音轻柔得像春夜里的细雨,“成了道主又能如何?长生不死又能怎样?若有一天,把当年怎么在烂泥塘里挣扎、怎么在油灯底下数铜板的日子全忘了,那我和你,跟天上那些冰冷无情的石头木雕有什么分别?”
程龙心口微微一颤,低头看着怀里的册子,封底最后一行写着一句极小的小字:“愿万劫不磨,归来仍是当年苞米香。”
程咬金在旁边看着这小两口挨在一起腻歪,嫌弃地啐了一口唾沫,狠狠抓了一把胡子:“酸!酸得老子大牙都快倒了!行了行了,老子不跟你们这帮舞文弄墨的掰扯,肉串烤焦了,赶紧趁热吃,不吃全喂狗!”
长乐噗嗤一笑,从程龙怀里直起身子,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语调突然拔高了几分。
“夫君,先别忙着感动,我这回忆录可不单单是写着玩的。方才我来的时候,治儿已经派钦天监把底稿送往万界藏书阁了,说是要作为大唐新修《正史》的第一卷,全宇宙强制推行传阅呢。”
程龙刚要送进嘴里的羊肉串猛地僵在半空,眼睛瞬间瞪大:“你说什么?!李治那小王八蛋敢把我踢翻洗脚水的事编进《正史》?!”
长乐掩唇轻笑,后退了两步,指着天边那道划破长空的金色飞剑传书道:“这可不是治儿的主意,夫君你猜猜,牵头联合三千位面大儒和仙官联名上书、非要把这本册子定为万古必读书目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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