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府。
“老爷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个小厮连滚带爬跑进后院,大喊大叫。
正在花厅品茶的的史大富闻言,眉头一皱,厉声呵斥:“混账东西,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有什么事慢慢说,天塌不下来。”
小厮跪在地上,浑身抖得跟筛糠一般,颤颤巍巍道:“老爷……是少爷,少爷在天人居,被人打死了!”
“咣当——”
茶碗落地,茶水混着茶叶沫子溅了一地。
“你说什么?”
史大富霍然起身,一把抓住小厮的衣领,将人硬生生从地上提了起来。
那双常年养尊处优的手青筋暴起,一张白胖的圆脸涨成了猪肝色,眼睛里布满血丝,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你敢咒我儿死了,是不想活了吗?”
“老爷,小的不敢胡说啊!”
小厮哭喊着:“现在街上都传遍了,少爷和法师,都被一个外地人用枪打死了!”
史大富如遭雷击。
他的手一松,小厮摔在地上,而他自己则踉跄着后退两步,一屁股跌坐在太师椅上。
“不可能!绝不可能!”
“我的儿啊——”
他就这么一个独子。
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以前不管是史上进强暴民女,还是打死民夫,他都会出钱摆平。
一些贱民而已,死就死了。
可这次死的却是他的儿子,这让史大富怒火中烧,彻底疯狂。
他就这么一根独苗,现在年纪大了,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就算想再生个孩子传宗接代都不行。
等他一死,没有后人,这史家偌大的家业,岂不是都要便宜外人?
想到这里,史大富就恨不得将凶手大卸八块。
“快,去通知保安队的李队长,告诉他无论出多少钱都行,必须让凶手为我儿偿命!”
“是,老爷!”
小厮不敢怠慢,一溜小跑出了门,直奔镇公所旁边的保安队驻地。
史大富则一挥手,对管家吼道:“把家里能用的家丁都给我叫上,把枪都带上!”
“老爷我要去杀人。”
不多时,七八个身强力壮的家仆便被召集到了前院。
这些人都是史大富精心挑选的,个个膀大腰圆,有的是从溃兵里招募的,有的干脆就是史家养着的打手。
其中有四个人身上背着汉阳造步枪,其余几个腰间别着驳壳枪,腰间还挂着沉甸甸的子弹袋。
这年头,有钱的大户人家,但凡有些家底的,都会给信得过的下人配枪。
毕竟世道不太平,军阀打来打去,土匪、山贼、溃兵、盗贼像蝗虫一样一茬接一茬,没有点家伙事傍身,再大的家业也守不住。
史大富自己也从书房里取出一把锃亮的勃朗宁手枪,往腰里一揣,肥硕的身躯裹在一件黑色的绸布长衫里,满脸横肉,杀气腾腾。
他的计划很简单:让保安队的人先动手。
李明轩手下有二十来号人,都是配了枪的,在酒泉镇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是最强的武装力量。
等保安队把人拿下,他再带着家丁上去,亲手结果了那个凶手。
带着家丁,是多一层保障。
“走!”
史大富一马当先,带着七八个全副武装的家丁,气势汹汹地出了史府大门,朝着天然居的方向赶去。
另一边。
收到消息的保安队,率先抵达天然居。
带队的人叫李明轩,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当兵时在军阀手下干过几年,后来队伍被打散了,回到酒泉镇,托关系谋了这个保安队长的差事。
此时,李明轩已经收到了小厮的传话,不过他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出来混迹多年,李明轩也不是傻子。
对方敢光天化日持枪杀人,而且杀人后,非但不跑,还悠闲地在天然居吃饭。
这种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有大背景,有恃无恐。
情况都没弄清楚,就把人给毙了,一旦牵扯到大人物,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因此李明轩来到天然居后,并没有让手下动手,反而客气地问道:“这位先生,在下李明轩,是酒泉镇保安队队长。”
“听闻此地出了事,李某职责所在,不得不过来问几句话。”
“不知先生怎么称呼?在何处高就?”
说话间,李明轩打量起萧瑟和岳绮罗,见两人衣着华贵,气质非凡,越发肯定对方背景不简单。
萧瑟知道对方是在问底细,方便见人下菜。
他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银元,用拇指轻轻一弹。
银元在空中翻转,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银色的弧线,发出清脆的嗡鸣声。
等到银元落在手中的时候,萧瑟翻手一覆,那枚银元竟凭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本黑色封皮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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