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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抄家(1 / 2)

史府。

“老爷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个小厮连滚带爬跑进后院,大喊大叫。

正在花厅品茶的的史大富闻言,眉头一皱,厉声呵斥:“混账东西,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有什么事慢慢说,天塌不下来。”

小厮跪在地上,浑身抖得跟筛糠一般,颤颤巍巍道:“老爷……是少爷,少爷在天人居,被人打死了!”

“咣当——”

茶碗落地,茶水混着茶叶沫子溅了一地。

“你说什么?”

史大富霍然起身,一把抓住小厮的衣领,将人硬生生从地上提了起来。

那双常年养尊处优的手青筋暴起,一张白胖的圆脸涨成了猪肝色,眼睛里布满血丝,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你敢咒我儿死了,是不想活了吗?”

“老爷,小的不敢胡说啊!”

小厮哭喊着:“现在街上都传遍了,少爷和法师,都被一个外地人用枪打死了!”

史大富如遭雷击。

他的手一松,小厮摔在地上,而他自己则踉跄着后退两步,一屁股跌坐在太师椅上。

“不可能!绝不可能!”

“我的儿啊——”

他就这么一个独子。

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以前不管是史上进强暴民女,还是打死民夫,他都会出钱摆平。

一些贱民而已,死就死了。

可这次死的却是他的儿子,这让史大富怒火中烧,彻底疯狂。

他就这么一根独苗,现在年纪大了,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就算想再生个孩子传宗接代都不行。

等他一死,没有后人,这史家偌大的家业,岂不是都要便宜外人?

想到这里,史大富就恨不得将凶手大卸八块。

“快,去通知保安队的李队长,告诉他无论出多少钱都行,必须让凶手为我儿偿命!”

“是,老爷!”

小厮不敢怠慢,一溜小跑出了门,直奔镇公所旁边的保安队驻地。

史大富则一挥手,对管家吼道:“把家里能用的家丁都给我叫上,把枪都带上!”

“老爷我要去杀人。”

不多时,七八个身强力壮的家仆便被召集到了前院。

这些人都是史大富精心挑选的,个个膀大腰圆,有的是从溃兵里招募的,有的干脆就是史家养着的打手。

其中有四个人身上背着汉阳造步枪,其余几个腰间别着驳壳枪,腰间还挂着沉甸甸的子弹袋。

这年头,有钱的大户人家,但凡有些家底的,都会给信得过的下人配枪。

毕竟世道不太平,军阀打来打去,土匪、山贼、溃兵、盗贼像蝗虫一样一茬接一茬,没有点家伙事傍身,再大的家业也守不住。

史大富自己也从书房里取出一把锃亮的勃朗宁手枪,往腰里一揣,肥硕的身躯裹在一件黑色的绸布长衫里,满脸横肉,杀气腾腾。

他的计划很简单:让保安队的人先动手。

李明轩手下有二十来号人,都是配了枪的,在酒泉镇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是最强的武装力量。

等保安队把人拿下,他再带着家丁上去,亲手结果了那个凶手。

带着家丁,是多一层保障。

“走!”

史大富一马当先,带着七八个全副武装的家丁,气势汹汹地出了史府大门,朝着天然居的方向赶去。

另一边。

收到消息的保安队,率先抵达天然居。

带队的人叫李明轩,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当兵时在军阀手下干过几年,后来队伍被打散了,回到酒泉镇,托关系谋了这个保安队长的差事。

此时,李明轩已经收到了小厮的传话,不过他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出来混迹多年,李明轩也不是傻子。

对方敢光天化日持枪杀人,而且杀人后,非但不跑,还悠闲地在天然居吃饭。

这种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有大背景,有恃无恐。

情况都没弄清楚,就把人给毙了,一旦牵扯到大人物,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因此李明轩来到天然居后,并没有让手下动手,反而客气地问道:“这位先生,在下李明轩,是酒泉镇保安队队长。”

“听闻此地出了事,李某职责所在,不得不过来问几句话。”

“不知先生怎么称呼?在何处高就?”

说话间,李明轩打量起萧瑟和岳绮罗,见两人衣着华贵,气质非凡,越发肯定对方背景不简单。

萧瑟知道对方是在问底细,方便见人下菜。

他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银元,用拇指轻轻一弹。

银元在空中翻转,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银色的弧线,发出清脆的嗡鸣声。

等到银元落在手中的时候,萧瑟翻手一覆,那枚银元竟凭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本黑色封皮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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