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棍在手,霍默便觉得心中浮现出了许多的底气,毕竟这根战棍上装着‘格挡’的战技,而且这根战棍本身材质也不凡,特殊能力也很不错。
在同朱存极作战时,战棍可以说是立大功了,他甚至觉得若是有专武这种设定的话,自己的专武应该就是‘棍’类而非刀剑。
不过,说道不凡...怎么感觉这根战棍的手感更顺了些?霍默下意识的摩挲了一番手中战棍。
他并未低头细看手中战棍,因此只是以‘摩挲’这个动作来缓解‘下意识’想要做出的低头动作。
可以理解,在这种对峙时刻若是因为‘下意识’而低头的话,那将会是蠢笨到无以复加的破绽。
“月棍年刀久练枪,宝剑随身藏,四门正兵中,剑棍两门你熟悉了哪个?不过只是用了些方外手段,看似会用,但也仅仅只是会用罢了。”
刀、枪、棍、剑被称为四门正兵,所以大西王有此一说。
眼见霍默换了武器,大西王分身淡然开口,像是嘲讽,又像是提点。
大西王有资格说这种点评霍默‘兵击技巧’的话,毕竟这个劫日之中的大西王战斗力过于强悍。
但,其实就算是正史版本的张献忠,也有资格评价霍默,因为不论正史还是劫日之中的张献忠,他的早年经历便注定他与兵器打交道,能累积相当程度的使用经验。
其早年当过捕快,但因事革职。捕快的经历是武器经验的初步积累,捕快自然要有武器,但这武器是为一把一尺左右的铁尺,明朝时期的捕快基本都用此武器,另外便是水火棍,能用来打杀威棒。
因铁尺无尖无刃,不会把犯人打死,最适合抓捕,所以用于捕快所用。
或许他也用过水火棍,但肯定用过水火棍,因此初步的兵器用法经验便就累积了起来。
其后从军,却又犯法,理当问斩,好在被主将求情后重打一百军棍重罚,继而除名,流落乡间,既然从军,那其所掌握的兵器自然不会只是铁尺这样只用来制服犯人的武器,反而是能够战场杀伐的兵器。
那战场士兵所用武器又会是什么呢?腰刀、仿倭长刀,以及破甲用的鞭锏、狼牙棍,铁钩枪、龙刀枪,长柄刀、枪、短柄长刀、腰刀,以及各种杂式兵器如镋钯、马叉、狼筅等等等等,更不必说还有红衣大炮,神火飞鸦等等火器,冷热兵器可谓是应有尽有。
即便张献忠从军时候只练单个武器,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就算只是看,也能增加眼力和眼界不是?
最后起义,数年戎马生涯,自然更是在于实战之中将兵器的用法琢磨更佳了,
虽然霍默所处世界的正史中,张献忠死于顺治三年,但此处劫日,张献忠却是活到了康熙八年。
顺治三年是1647年,康熙八年是1669年,可以说劫日的到来阴差阳错的为张献忠续了命,续了二十二年的命,让张献忠不至于在四十一岁的不惑之年死去,让他能够活到六十岁的花甲之年,哦,还多出了三年,朝着七十古来稀迈进去了。
而劫日的降临,更是让张献忠获得了‘超凡’的武力,成为了惊人的老人。
本就累积了不俗的用法经验,切身实地的用于实际战争杀伐之中,最后则是又多出了二十二年的寿命,不仅仅对付鞑子,更是杀除劫日之中的怪形,这叫什么?这就叫‘棍怕老郎’了。
他的兵器用法经验,绝对是远超霍默这种只不过依靠社坛道具填鸭而获得‘兵击技巧’之人的。
所以,张献忠分身有资格点评霍默的兵击技艺。
再而,大西王分身又说。
“殉俑,你可知,武器本身...亦是有意志的,所谓武器啊,兵器啊,它们其最主要的用处就在于——制敌以自保。”
“打伤敌人让敌人无法行动是制敌,杀死敌人让敌人再也动不了也是制敌,无论是伤还是杀,又或者是‘伏’,都是武器本身的意志。”
“武器不会和你说‘良善’,武器只会告诉你——无论是伤还是杀,它都会出于你的意志来助你制敌,保你平安。”
“因此,武器本身的意志,就是你自身的意志,可是,你这样站着不动,以为和我对峙就能找到我的破绽么?这样下去,你只会让你的武器染上软弱的意志。”
“还是说,你是在否认武器本身的意志?”
他说着说着,面上的表情多出了一些耐人寻味,而后猛地厉声大斥。
“速速动手!莫要白费你我时间!”
一声虎吼震彻,真如虎啸山林那样摄人心魄,震慑人心。
倒不如说它的这一声即是一种提醒,又是一种当头棒喝。
《三国演义》之中曾描绘张飞喝断当阳桥,把人震得肝胆俱裂而死,这看起来不乏夸张的笔触,但自古以来,以吐气开声这样的手段作为辅助并非无迹可寻,就算不提古代,光说现代格斗里的怪叫亦能使得对手分神分心。
故而似大西王分身这样的一种‘铺垫’,一种先平缓分神,忽而大声吓一跳的‘战术’也是一种经验体现。
老于战事的大西王自然眼光老辣,他能看得出霍默是个虽然有所成长,但不多的,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菜鸟。
故而以此震声,先从气势上压迫霍默,这股气势好似实体化,也仿佛一种法术化,
因为,在于霍默的眼中,方才震声时刻的大西王那颗人头,甚至在短促的一瞬间内骤然变化为一颗巨型的黄虎大头。
而霍默清楚的知晓,这并非是自己的错觉,不知道红娘子眼中是何模样,但大西王的这颗人头在自己的视觉里,的的确确的成为了真真正正的巨大虎头。
似乎一只虎头人身的妖物,脑袋大的不符合人身的比例,以此虎头释放了声波为载体的妖法,震慑的霍默意识精神连同身体都呈现出了错位的节拍。
意识与身体互相跟不上,便使得动作慢了一拍。
此声过后,大西王分身并未给予霍默行动时间,趁着霍默动作慢一拍的节奏中,抢占先机。
即便没有黄虎坐骑,以人身动作的大西王分身之速亦不亚于卯足全力以赴的霍默,甚至还犹有超出一星半点。
虽然说是‘一星半点’的超出,但就好像马拉松比赛似的,往往正是这一星半点的超出决定了第一位的胜负。
何况现下霍默慢了一拍,本来勉强可以被称为的“毫厘之差”就成为‘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琥珀般的祭器之刀以能斩断激流之势,正要斜斩而过,将霍默一分为二,
但霍默终究有一位战友能够鼎力相助。
便在大西王分身将要得手时,催发五脏五行之力相生,而后助力自身得以强化的红娘子亦用超出常人之速拦截而来。
在此宽阔环境当中,枪棍这类长兵器方能践行一寸长一寸强的固有常理,
红娘子不必太过接近,只需要两手一抖递进向前,那枪头便可以如窜天之势,猛飞扎向大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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