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红姐却是退了两步,眼神微微有些凉意,“你是真的要去?你真的要为了她一个人,将我们莺莺馆振兴的机会给拱手让了出去?”
听红姐这么一说,我几乎就要笑出了声。
什么叫拱手让出去?摇了摇头,我理了理头,发说道,“红姐啊红姐,你是真的傻么?你也说了,刘老爷是因为昨天我为夏花出头的事情,才肯过来看看我。可如果他来了,却看不到被我保护的夏花,然后夏花的死讯又传了出来,你以为……他真的就会愿意罩着我们的莺莺馆?”
这也是我刚刚才想通的问题。这年头,做小姐的也要有自己的特色才行。像白雪能那么吃香,也是因为那绝佳的容貌,和那一身出尘的气质。
之前风月馆还红火的时候,长相和白雪不相上下的人也不是没有,可她们大多在气质上面都输了一筹,因此一直也没办法走上顶级模特的流水,只能一直在次顶级那里徘徊着,一辈子都没有提升的机会。
而我,既然没有白雪那样的气质,想来也没办法让人一眼就看上我。因此,与其留在这里,将莺莺馆生存的机会押在一个从没见过的老男人身上,倒不如出去救下夏花。
更何况……我的眼睛忽的一亮,接着劝说道,“而且,夏花天生有一种弱柳扶风的气质,如果她打扮一下参加花魁大赛,我想我们取胜的机会也会增加很多。”
“一个花魁大赛的冠军或许拯救不了我们莺莺馆,但如果前三甲都是我们的,你以为,我们莺莺馆难道还会就此落寞下去吗?”
“前三甲……”红姐愣了愣,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好一会儿才开口道,“这种事情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也从没有哪个场子做到过。”
“所以,我们就要做第一个。只有第一,才能被人记住。”没等红姐再说别的什么,我立即就接口说了下去,“红姐,你还是赶紧告诉我吧,再晚的话可能就要来不及了。与其靠一个没有定数的男人,我们为什么不靠自己?”
说实在的,我这心里也没有底,我不知道能不能说服红姐,只好用诚恳的眼神看着她,“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让莺莺馆砸在我的手上的。我一定和她共存亡。”
如果莺莺馆没了,我甚至都不打算再活着了。与其像行尸走肉一样帮刘先生做着一件件肮脏的事情,还不如死了的好。或许再次投胎之后,刘先生会真的爱上我……
“好……”红姐最终还是答应了我,告诉了我夏花家的地址。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点说服了她,可此时却不是探究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来得及说一声谢谢,我便冲出门去打车去了夏花的家。
才走到夏花家门口,我就看见夏花举着一把菜刀,居高临下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后妈。
那个女人一身狼狈,胳膊上还带着血,惊恐的求饶着,“别,别杀我!”
原来她也是会害怕的。
我忍不住冷笑一声,随即紧跑两步冲了进去,“住手,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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