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面上强装镇定,又拿起旁边那封地方官的信件,假装继续翻看,可他的手指微微发抖。
李玉站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
忽然,弘历猛地起身,声音低沉带着不容抗拒的决断:“李玉,备马!即刻回京!”
“爷?!”李玉大惊,“可这边的事还没完全……”
“本王,回京!”弘历的目光锐利如刀,“立刻!”
一行人连夜启程。
马蹄声敲碎了江南的夜路。每次短暂休息时,弘历都坐在临时帐中,反复看着那封信,脸色越来越沉。他一条条下达命令:让留守的官员继续善后,自己则带最精干的侍卫日夜兼程赶回。
后半夜,星光稀疏。
弘历靠在马车里,手里紧紧攥着欢欢的香囊,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许多年前的画面,以及这些年压在心底的种种情愫。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欢欢动了别样的心思?
大概是那次看见她和富恒一起在园子里赏花。富恒笑着和她话,她笑得眼睛弯弯的模样,让他胸口堵得厉害,嫉妒得几乎失态。
后来,他便找了个由头,让富恒以后少来宝亲王府。
知道自己有了这种感觉后,他便几乎不再去后院了。偶尔去,也只是单纯单纯的睡觉。
他知道这不对——他以后是要坐上最高位的人,怎么能为了一个女子如此沉沦?可他没有办法,自己就是沉沦了。
他不想让欢欢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染上半点尘埃。他亲手养大的姑娘,就该一直骄傲、干净、被他护得好好儿的。
弘历闭上眼睛,思绪越飘越远。
雍正五年,十六岁的他奉命去河南赈灾。即将离开灾区时,腿上忽然一沉。
“哥哥……我还饿……我要饿死了……”
低头看去,是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孩,脏兮兮的脸,但是有一双清澈得不染尘埃的眼睛。她紧紧抱住他的腿,弘历至今都记得那声音。
轻得像猫崽,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
他让李玉端来一碗热粥。女孩本想狼吞虎咽,他轻轻按住她的手:“慢慢喝,千万别着急,饿的时间太长,吃的太急容易生病”
女孩乖乖地口口喝着,但是眼泪啪嗒啪嗒掉进碗里。
“你的家人呢?”
“族人都死了……都饿死了……哥哥,你能带我走吗?我吃得少,也会很多活儿……我还能养鸡,还会种植农作物,还会养花,”
他看着那双眼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触动:“好。”
女孩破涕为笑:“我叫陈欢。”
弘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顶,声音温和:“往后余生欢喜……好名字,以后爷就叫你欢欢,好不好”
欢欢高兴的一边擦眼泪,一边点头。
从那以后,他把这个九岁但瘦得像五岁的姑娘带回了京,安排在书房偏殿,等他出皇宫有了自己的府邸,又直接让她住在宝亲王府前院。
所有人都尊称她“欢姐”。
她每日最重要的事,便是给他梳头、磨墨、陪他读书,背诵他写的诗词这些诗词是他最隐秘的,欢欢背诵这些还要进行改正。
时候的欢欢瘦瘦巴巴随时快要死掉的样子,他费了非常多非常多力气非常多非常多的财力,才把她调养得白白胖胖,活力满满。
后来她慢慢长开,大眼睛双眼皮,皮肤白嫩如玉,嘴巴天然红润,鼻子挺翘,简直倾国倾城都不为过。
身上还带着淡淡的合欢香——那是她天生带来的气息,害得他只要靠近别的女子,那香气就会提醒他:
他是有主的,不能让别人的气息污染了自己身上的合欢香。
这是大逆不道的想法,甚至太过离经叛道。他可以肯定地想,幸亏自己的皇阿玛如今只有他这一个可堪大用的儿子。大哥愚蠢得把自己过继走了,五弟又天生不着调。
若是康熙年间,皇玛法怕是要直接把他禁足了,禁足都是轻的,估计直接秘密死掉了,
想到这里,弘历的唇角微微扬起一丝苦笑,随即又被浓浓的担忧取代。
“姑娘……等着本王。你不能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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