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事小说网>都市小说>系统携天幕归来,历史画风崩了> 第265章 【比野史还野的正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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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比野史还野的正史—2】(1 / 2)

学子没有听出话外音,反而美滋滋地以为,只要考中功名,自己就能自动掌握面圣时得体应对的本事。

夫子一看他这不开窍的模样,心里顿时乐了,就这资质,看来自己刚才那番话,永远不会有被弟子当场拆穿的一天。

他抬了抬下巴,指向天幕:“看完这个,便去温书。”

“是,夫子。”学子恭敬应声。

————

【比野史还野的正史—2】

古人们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个系列续集。

即便天幕放过的那些视频已经给了他们不的冲击。

但这个系列的头一集,内容实在太过令人印象深刻,放在任何时代都堪称炸裂。

没想到这种东西竟然还能有后续?

【徐知摩给林常民写过情书。】

特殊时期。

文人们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明白了天幕要什么。

实在是当年那件事闹得太大,堪称震动了整个文人圈子,是文坛最著名的八卦事件之一。

他们当年吃到这个瓜时,那感觉,用后世的话,就是相当的炸裂。

只是没想到,时隔多年,天幕竟会重提此事。

一些文人顿时感到一阵绝望。

后世对他们这个时代文坛的印象,该不会只剩下这些妖魔鬼怪了吧?

不要啊!

他们文坛,还是有很多正经好人的!

【林常民是我们特殊时期的政治家、外交家,也是林徽茵的父亲。】

天幕上的视频只介绍了林常民。

但是弹幕老师们贴心为古人们补充了其他人的事情。

尽管这些信息,是夹杂在满屏的{啊?}{艾玛!}{呦,还是语擦弟}等等弹幕当中的。

毕竟纯粹的好心人不多,古人们扒拉出这些东西,还是费了一番功夫。

最终,那些有心的古人总算梳理出了关键信息。

徐知摩,是后世极负盛名的浪漫诗人,文笔风华绝代,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流传百年。

他才华盖世,却也一生多情,行事放浪,为追求心动之人,不惜抛弃发妻,不顾礼法,在后世被称作民国第一风流才子,也被骂作文坛渣男。

而他与林徽茵相识于异国,一见倾心,为她写下无数情诗,狂热追求。

彼时林徽茵尚年少,其父林常民坚决反对,林徽茵亦清醒自持,始终发乎情、止乎礼,未越雷池,二人最终只成知己之交,未成眷属。

而后古人们看傻眼了。

所以,这三人,一个是长辈、父辈、未来岳父候选人;

一个是晚辈、后生、追求人家女儿的年轻人;

一个是待字闺中的名门少女。

那么问题来了。

谁和谁传情书来着?

不是,这对吗?

而那些没闲心细究来龙去脉的古人,只看这是两个男的,也足够热闹了。

更何况,这林常民还是这样的身份!

放在他们的朝代,那就是堂堂士大夫啊!

文字字字关乎名节,为何要和一个男人写情书,留下把柄呢?

【更准确地,两个人是假扮情侣,互相写情书。

在这场假扮情侣的游戏里,两人玩起了禁忌之恋。

在这场虚拟的恋爱游戏当中,徐知摩扮演人妻,名字叫‘仲昭’,也就是徐知摩假扮一个已婚妇女。

林常民演人夫,叫‘苣冬’。

他们假设双方都处在婚姻不自由的处境里,偷偷选择彼此作为爱人(翻译:婚内cg)。】

即便抛开三人间的复杂关系不提,单就这一件事本身,就足以炸穿各个朝代社会伦理的天花板了。

若是再叠加上之前的人物关系,那简直突破了绝大多数古人一生的认知极限。

对士大夫而言,文字与名节直接挂钩,“情书”就是情书,“情人”就是情人,没有缓冲地带。

将这类文字公开刊布,无异于主动授人以柄,自证行为不端。

在相对开放的汉唐的人们看来,此举也属惊世骇俗,足以令士林哗然,谁要是干了这事,很可能遭到弹劾、贬斥,终身被士人阶层所不齿。

宋明理学鼎盛时期,人们更认为这是天理难容、人伦尽丧的行为,发生在他们这里,绝对会导致身败名裂、遭受刑责,并使整个家族蒙羞。

而在清代律法与礼教的双重高压下,留下这样的文字记录,几乎是自寻死路。因此清代的人们更敬佩这两人的勇气了。

然而,有一种时代的气氛格格不入。

——商周时期。

对于商周时代的人们来,这也就是一桩普通的丑闻吧,甚至可能连丑闻都算不上。

在那个时代,私通、改嫁,甚至收继婚,都不算是会导致灭门的重罪,最多被认为是家风不谨,名声上不太好听。

白了,男女之间那点事,只要不影响王权稳定,不引发内部动乱,基本都属于内部处理的范围,算不上天塌下来的大事。

甚至,普通老百姓的这类事情连被史书记载的资格都没有。

贵族内部的风流轶事,顶多被史官用隐晦的笔法记上一句,远远达不到后世那种“伤风败俗”、“天理不容”的严重程度。

因此,看到天幕的爆料,商周时期的人们,只有看到八卦时的的兴奋与好奇。

他们甚至觉得后世人一惊一乍的,干什么啊?怎么还没他们见识多呢?

(指指点点.jpg)

【这些情书内容写得十分恳切,能看出来两人演得相当投入,感情也写得特别深情。

大家可以学学这种情话话术,不定能用得上。

我给大家念几段——这封信是林常民写给徐知摩的,也就是‘苣冬’写给‘仲昭’的:

<中招,是我的女友,我的情人,我的生死之交,我来生的情妻。>

信的最后是这么写的:

<这里的事解决了,我已决定辞去职务,希望十天内能脱身到常熟,与你相见,再商量大事。并请你原谅,我之前没和你商量的过错。

老天留我一命,是为了你,还是让我再经历更多磨难,作为我们来生幸福的代价?

十天的时间很近,用秒算有几十万。我心跳得厉害,怎么受得了?

我闻你的肌肤,想象一下也当做镇定剂,希望你能明白。>】

宋朝。

作为“程朱理学”源头之一的朱熹,他核心目标是“格君心之非”,也就是要管住皇帝和士大夫阶层。

这套理论确实是“药”,但原本是开给“士大夫”这个群体,用来治“国家腐败”的病。后来明清统治者觉得这药太苦,就把药渣倒出来,熬成了给女性喝的苦水,用来治“社会不听话”的病。

但作为敢直接要求皇帝“正心诚意”的人,朱熹是真心实感地无法忍受。

只感觉下一秒就要过去了。

“伤风败俗!斯文扫地!

此等行径,于家为不孝,于夫为不贞,于士为无耻!

若在我宋,必遭士林共弃,乡约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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