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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四章(2 / 2)

一夜过去。

李恒醒来时,发现宋妤已经起床了。此时后者正和麦穗、馀老师在楼下的院子里采收应季菜。比如小白菜和茄子啊,比如四季豆和长豆角啊,还比如绿豆和辣椒啊。这些都是麦穗与孙曼宁她们种的,现在到了收割期。

三女热热闹闹聊着天,休闲干着农活,见他下来,又都扭头看了看他。

宋妤问:“现在就出门,不在家吃早饭吗?”

李恒抬头望望天色,“早上出门凉快,争取早些回来。”

宋妤轻轻点头,没在多话,并亲自陪同送到巷子外边。

麦穗和馀淑恒没动,收完菜,又开始给菜地松土除草。

馀淑恒有身孕在身,做一回事就休息一会,期间她忽然问:“在高中时期,宋妤也是这样的性格?”麦穗回答:“嗯,差不多。”

馀淑恒微笑叹口气:“难怪他高考后会追着肖涵来沪市。”

听到这话,麦穗心里想的是:假如当初李恒跟着宋妤去了京城,那自己得复读一年;那也许诗禾、黄姐和馀老师也就不会与他有交集和牵绊,那诗禾就不会有眼前一劫…

思及此,麦穗感觉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离开复旦大学,李恒独自驾车前往徐汇。

在路过静安时,还在路边瞅见了一张熟面孔,吴思瑶。

这姑娘头戴一顶灰白色遮阳帽,提着一款名牌包,打扮非常时尚,正有说有笑地和两个闺蜜逛街。若有所感,原本要进一家服装店的吴思瑶突然回头瞄了一眼,就这一眼她就走不动路了,眼珠子好似被钉在奔驰车上,视线跟随车子移动而移动。

李恒现在满脑子心事,一开始并没有发现对方,直到快要开过去时才回过神,于是放缓车速、摇落车窗玻璃朝这姑娘微笑点头,算是打个招呼。

老实讲,他对这姑娘印象还不错。对方虽说喜欢自己,但在大学4年里从不过度纠缠,也没有去骚扰他的红颜知己,始终把握好一个度,让他厌烦不起来。

吴思瑶同样笑着回礼,却没有开口问询什么,因为有些事不用问也知道,李恒准是去徐汇看望肖涵。听医科大的老同学说,肖涵曾挺着孕肚上课导致怀孕一事没有瞒住,在学校引起了很大轰动,同学们在背后议论什么的都有,有贬低有羡慕。

当然,那些贬低言论都是新出来的,以前大家都觉得这是一对神仙眷侣,可自打李恒和宋妤结婚消息见报后,舆论就呈现了两极分化。

这些,不止出现在肖涵身边,也同样出现在李恒其她女人身边。

想到报纸上那些关于李恒和宋妤结婚的长篇大论,吴思瑶眼神慢慢没了颜色,刚还有些小惊喜的她,突然被失落占满。

奔驰车一闪而过,并没有为她专门停留。

但旁边的俩闺蜜却察觉到了不对劲,本想关心一下,可瞧到奔驰车尾后,两闺蜜面面相觑,没再出口,很是同情思瑶。

在她们眼里:思瑶拥有万人迷的长相气质,却偏偏没能谈成一场恋爱,还栽倒在一个无底深渊中没爬出来…诶,也怪可怜的。

半晌过去,见思瑶望着街角尽头迟迟没有进店的打算,一同伴忍不了了,深吸口气,伸手挽住吴思瑶手臂说:“人家车子都走啦,人家都结婚啦,人家都快要当爸爸啦,你还在幻想什么哎!”

ps:这里埋个线,吴思瑶应该会写一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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