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事小说网>武侠仙侠>代理县令?不,我要代理大宋!> 第三百零一章 北美平原、金山与燃烧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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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北美平原、金山与燃烧之水(2 / 2)

赵英接过,仔细查看。沙粒中混杂着不少细小的、黄澄澄的颗粒,用手指捻一捻,沉甸甸的。他用随身的匕首尖轻轻一划,留下痕迹——是软的。

“是金沙!”赵英心跳漏了一拍。他立刻下令,让所有人沿着这段河床仔细搜寻。

结果令人震惊。这条不过十几步宽的小溪,其河床和两岸的沙土层里,富含金沙!士兵们用吃饭的铁碗随便淘洗几下,碗底就能留下一层金灿灿的沙金!品位之高,简直匪夷所思!

“发财了!咱们发财了!”士兵们激动地低呼,有人甚至开始往怀里揣。

“都住手!”赵英厉声喝止,“原地待命!格里高利先生,记录位置,绘制草图。取几个样品,封存好。其余人,不许私藏!”

他清楚记得王爷的命令:发现,标记,回报,不擅自开采。这里是陌生的土地,属于未知的部落,擅自开采会惹来大麻烦。但这个消息的价值,无法估量。

格里高利同样激动,但他更关注地质成因。他观察两岸山岩,发现上游有石英矿脉风化的痕迹。“原生金矿在上游,经风化雨水冲刷,金粒顺流而下,在此处水缓处沉积……典型的砂金矿。储量……恐怕非常惊人。”他在本子上写道,手都有些颤抖。

队伍在“金沙河”边扎营一晚。第二天,他们继续向上游探索,想找到原生矿脉的线索。

然而,原生矿脉没找到,却发现了更令人惊异的东西。

在一处背风的、岩石裸露的山坳里,他们闻到一股刺鼻的、类似沥青的臭味。走近一看,只见一处岩缝中,正缓缓渗出黑色的、粘稠的、在阳光下泛着五彩油光的液体。液体在低洼处汇聚成一个小潭,黑乎乎,黏糊糊。

“这是什么?柏油?”士兵捂着鼻子。

格里高利小心翼翼地用木棍蘸了一点,捻了捻,又闻了闻,眉头紧锁:“味道不对,更刺鼻……像某种矿物油脂。”

赵英想起王爷提到的“黑色粘稠、有怪味的水”,心中一动。他示意士兵退后,自己用一根长木棍,一端裹上浸了油脂的布,点燃,然后小心地伸向那黑色液体表面。

呼——!

火焰刚一接触,那潭黑水竟然轰地一声,猛烈燃烧起来!火焰呈黄红色,冒着浓黑刺鼻的烟,热量逼人,持续燃烧,毫无熄灭的迹象!

“老天爷!这水能烧!”众人惊呼后退。

格里高利眼睛瞪得溜圆,激动地记录:“可燃的黑色矿物液体!与记载中的‘希腊火’原料或‘猛火油’特性相似!不溶于水,燃烧持久!这……这是石油!地火精华!”

当地的阿兹特克向导脸色却变得苍白,连连后退,对着燃烧的黑水跪拜,口中念念有词:“恶魔之血!是恶魔之血!触怒大地神灵流出的血液!会带来灾祸和死亡!快走!快离开这里!”

赵英心中震撼,但强行镇定。他命人用沙土掩埋燃烧的石油,并严令所有人不得外传此地详情,只说发现了“有毒的黑色泉水”。

“恶魔之血?”晚上,赵英私下问格里高利。

“愚昧的称呼。”格里高利不以为然,“这是一种来自地底深处的矿藏,可能是远古生物沉积演化而成。可燃,可照明,可助燃,甚至可能用于战争(火攻)。王爷特意提及,必有其深意。此物战略价值,或许不亚于黄金。”

赵英深以为然。黄金是财富,而这“燃烧之水”,可能是力量。他同样详细标记了位置。

离开石油渗出点后不久,探险队遭遇了第一支真正的平原印第安部落的游牧队伍。

大约三十多人,男女老少都有,赶着几十头类似驴子但更矫健灵活的牲畜——后来知道那是北美野马的一种。这些人皮肤黝红,头发编成辫子,穿着简单的鹿皮衣,脸上涂着红色和白色的条纹。男人大多背着长弓和箭囊,女人背着孩子和家当。

看到赵英这一队衣着古怪、携带“铁棍”的外来人,部落的人立刻紧张起来,男人们迅速取下弓箭,护住妇孺和牲畜,摆出防御姿态,口中发出警告性的呼喝。

赵英示意队伍停下,放下武器。他让奇可事先训练过的一个通事上前,举起双手,展示带来的货物——几匹鲜艳的棉布和一些铁制小刀。

沟通是艰难的,双方语言几乎不通,只能靠手势和有限的词汇。但当那些闪亮的铁刀和光滑的布匹展现在眼前时,平原部落人的眼神明显变了。警惕仍在,但多了好奇和渴望。

部落的首领是个精瘦的中年汉子,脸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他谨慎地派了一个少年过来,取走一把小刀和一小块布,拿回去仔细查看。然后,他亲自走过来,指着赵英队伍里的骡子,又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快足兽”(野马),比划了一个交换的手势。

赵英心中一动。他们需要更适应平原快速机动的坐骑。他点头同意。经过一番比划和“讨价还价”,用五把铁刀、两匹布和十斤盐,换来了三匹驯化好的“快足兽”?和几张硝制好的野牛皮。

交易完成,气氛缓和了不少。首领邀请赵英等人到他们的临时营地(几顶简易皮帐篷)做客。招待的食物是烤野牛肉干和一种用野生块茎磨粉烤的饼,味道粗糙,但能果腹。

通过艰难交流,赵英得知这个部落属于“追风者”氏族,在草原上追逐野牛群为生。他们提到,在更北方的地方,有“白皮肤、黄胡子、乘着有翅膀的大船”的人偶尔会出现在海岸,用闪亮的硬石头交换毛皮,但那些人很凶,也很少深入内陆,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维京人!赵英和格里高利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果然有更早的欧洲来客!但似乎影响有限。

部落首领还展示了他们的一项绝技:用鹰羽和皮革制成的华丽头冠和盾牌装饰,这是勇武的象征。他们也提到,西方大山(落基山脉)里有一些“住石头房子、种玉米”的部落,但彼此很少往来。

赵英送给他们一面小铜镜,首领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惊为天人,回赠给赵英一根用真正金雕尾羽和珠子装饰的战棍。

短暂的接触后,双方友好告别。探险队继续他们的旅程,而“追风者”氏族则朝着野牛群的方向迁去。

在随后的探索中,探险队大致摸清了格兰德河上游部分支流的情况,绘制了粗略的地图。他们发现了几处水草丰美、适合农耕的河谷,标记下来。也接触了另外两个平原部落,交易了一些信息。

在勘探一处疑似金矿矿脉延伸的山坡时,他们有了意外的考古发现。

那是一片背风的台地,散落着一些巨大的、经过打磨的石块。石块被排列成几个不完整的同心圆和一道指向夏至日出方向的直线。石头上风化严重,但隐约能看到一些抽象的刻痕,不像玛雅或阿兹特克风格,更加古朴神秘。

“这不是自然形成的!”格里高利扑到石头前,仔细查看刻痕和排列,“这是巨石阵!天文观测?祭祀场所?年代……看起来非常古老!比阿兹特克,甚至比玛雅古典期可能还要早!”

他疯狂地素描、测量、记录。这些沉默的巨石,仿佛诉说着一段被遗忘的、更加久远的北美史前文明。是谁建造的?为什么废弃?与那些神秘匕首,与“白皮肤”的传说,有无关联?谜团更多了。

探险队中,一个叫刘三娃的年轻火铳手,在多次与平原部落接触后,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他是山东农家子弟,被迫当兵吃粮。在新宋城虽然安稳,但规矩多,训练苦。而这几日在草原上的见闻,那无拘无束的旷野,奔腾的牛群,自由迁徙的部落,简单却充满生命力的生活,深深吸引了他。

一次宿营时,他私下对同乡说:“狗子,你看那些追风族的人,天当被子地当床,跟着牛群走,有肉吃,有皮穿,不用磕头,不用站岗,多自在!咱们……能不能也留下?”

“你疯了?当逃兵?被抓到要砍头的!”同乡吓得脸都白了。

“这里天高皇帝远,谁知道?咱们有手艺,到哪个部落不被当宝贝供着?”刘三娃眼中闪着光,“总比回去一辈子当个大头兵强。”

他的话,在少数年轻士兵心中,激起了涟漪。

两个月后,探险队携带大量标本、草图、笔记和情报,开始沿原路返回。他们完成了主要目标:确认了北美西南内陆的富饶(野牛、金沙、石油、良田),与平原部落建立了初步联系,发现了古老遗迹和更早探险者的线索。

当新宋城的城墙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时,赵英心中充满成就感,但也有一丝隐忧——刘三娃在归途前一天夜里,伙同另一个士兵,带着两支火铳和一些弹药,悄悄离队,消失在北方草原。他们留下字条,说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牛群和天空”。

赵英没有深追,也无法深追。他将此事如实记录在报告里。他知道,这种“用脚投票”的事情,在新开拓的边疆,恐怕不会是个例。

林启在王府详细听取了赵英的汇报,查看了所有标本和地图。他对野牛群的规模、金沙河的富庶、石油的发现、巨石阵的谜团、平原部落的情报、乃至逃兵事件,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和深思。

“干得好,赵英。你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林启拍着年轻人的肩膀,“北美内陆的画卷,终于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角。野牛是肉库,金沙是钱袋,石油是未来的火种,平原部落是可以争取的朋友或向导……至于逃跑的士兵……”

他顿了顿,看着地图上广袤的空白:“边疆之地,人心向背,强求不得。有人向往旷野自由,有人眷恋故土家园,都是人性。只要他们不与我们为敌,便由他们去。或许将来,他们还能成为我们与草原部落之间的桥梁。”

他走到巨幅地图前,拿起炭笔,在探索过的区域标上记号,然后划出几条线。

“以新宋城为总枢,沿西海岸建立一串小型补给港,直至哥伦比亚河口。通过格兰德河等水系,向内陆辐射贸易点,用我们的货物,换取毛皮、肉干、情报。尝试在适合地点建立屯垦点,引入阿兹特克农民或自愿的宋国移民,种植粮食,驯化野牛……”

他的目光变得悠远:“北美很大,我们一口吃不下。但可以先埋下种子,织就网络。让贸易的河流,先于征服的铁蹄,流淌在这片新大陆的腹地。”

窗外,新宋城华灯初上,人声鼎沸。

窗内,林启的目光,已穿越城墙,越过山海,落在了那片刚刚揭开面纱一角的、充满无限可能和未知挑战的北美腹地。

而更北方的冰原,西方的群山,南方的印加黄金国……世界的拼图,还在等待探索与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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