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城的城墙彻底合龙那天,林启登上了北门城楼。
城墙不算高,但厚实。城砖是用本地黏土烧制的,泛着暗红色,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沉稳。城墙外,新挖的护城河里已经引来了海水,波光粼粼。城内,街道纵横,屋舍俨然,学堂里传来孩童诵读《北海千字文》的稚嫩声音,混着港口码头装卸货物的号子,炊烟袅袅,人声熙攘。
短短一年多,这片曾经只有海浪和丛林的海岸,已经矗立起一座真正的城市。
林启的目光,却越过了城墙,越过了海湾,投向了北方。
“王爷,看什么呢?”平滋子抱着刚满月、睡得正香的林镇,轻轻走到他身边。产后她丰腴了些,气色很好,眉眼间尽是为人母的温柔。
“看路。”林启说。
“路?”
“嗯。通往北边的路。”林启手指在城墙垛口上虚划着,“阿兹特克稳了,玛雅暂时摆平了,新宋城根基也扎下了。是时候,往更北、更内陆看看了。”
他转过身,看着平滋子怀里的儿子,又看看她:“滋子,咱们脚下的这片大陆,大得超乎想象。我们目前折腾的,只是西南角的一小片。北边,是望不到头的平原、高山、大河。那里有数不尽的野兽,埋在地下的金子,还有……更早的谜。”
“更早的谜?”
“格里高利从大祭司巢穴找到的那些匕首,样式古怪,工艺精良,不像是这里的东西。平原部落流传的故事里,也有‘白皮肤、黄胡子、乘大船’的人。我总觉得,在咱们之前,可能已经有别人,用某种方式,踏上过这片土地,留下了痕迹。”林启眉头微蹙,“得去弄清楚。而且,北边的土地和资源,不能让别人占了先机。”
“王爷要亲自去?”
“不,这次我坐镇。让年轻人去闯闯。”林启看向城内校场方向,那里正传来整齐的操练声,“赵英那小子,在北海和美洲历练了这么久,该独当一面了。王泰要管玛雅和阿兹特克这条线,北边这条新路,交给赵英。”
三天后,北上探险队在新宋城北门外集结。
队长赵英,二十出头,正是锐气十足的年纪。他是最早一批流鬼戍卫军出身,跟着林启从北海打到美洲,作战勇猛,学东西也快,尤其对野外生存和侦察有天赋。林启特意将他从北海调来,就是看中他熟悉苦寒环境和与土著打交道的经验。
探险队规模不大,但很精干:五十名宋军,三十火铳手,二十长矛手兼杂役,十名阿兹特克帝国派来的向导,熟悉北方地理和部落语言,五名从沿海部落招募的、熟悉内陆丛林和山地的猎人。还有格里高利——老学者听说要去探索未知的北美内陆,激动得连夜收拾仪器和羊皮纸,非要跟着。
“格里高利先生,北边可不是特诺奇蒂特兰,没金字塔给您看,可能就是荒原和野牛,苦得很。”赵英试图劝退。
“荒原和野牛,也是知识!是这片大陆的本来面目!”格里高利眼睛放光,“何况,王爷说了,可能有更早的遗迹!我必须去!”
得,拦不住。林启特批,还给他配了两个年轻力壮的书吏当助手。
探险队带了十匹“马”——其实是骡子和几匹从阿兹特克贵族那里换来的、类似原驼的中型役畜,能驮货物。装备除了武器弹药,主要是铁制工具、盐、布匹、玻璃珠、小镜子等交易品,以及足够的干粮和药品。
出发前,林启将赵英叫到地图室。
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由之前零散信息拼凑的北美西南部及墨西哥北部草图,很多地方还是空白。
“你们这次的目标,不是征服,不是殖民,是探索、绘图、接触、评估。”林启指着地图,“沿着海岸线往北,到大约这个位置(下加利福尼亚半岛顶端),然后转向东北,进入内陆。寻找大河(科罗拉多河或格兰德河),顺着河流往上游走。记录沿途地形、河流、植被、动物、部落。”
“重点注意几样东西:适合耕种的大片河谷;有特殊矿产(特别是闪光的沙石)的河床;从地下渗出的、黑色粘稠、有怪味的水;还有……任何看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人类活动留下的石头堆、刻画或建筑遗迹。”
“如果遇到部落,尽量友好接触,用货物交换情报和向导。不要主动挑衅,但若遇攻击,务必果断反击,展现力量然后迅速脱离。记住,你们是眼睛和耳朵,不是拳头。”
“末将明白!”赵英抱拳,眼中充满跃跃欲试的光芒。
“带上这个。”林启递给他一个小巧的、带玻璃罩的指南针,和一块怀表,“每隔三天,尽量派人送回一份简报到沿途预设的补给点(计划建立的小哨所)。如果三个月内没有消息传回,我会派人沿路搜寻。平安回来,就是大功一件。”
“是!王爷保重!”
晨光中,探险队牵着驮畜,离开了开始喧嚣的新宋城,向北,消失在海岸丘陵的葱茏绿色里。
最初的行程还算顺利。沿着海岸北行,气候逐渐变得干燥。墨绿色的热带雨林被低矮的灌木和仙人掌取代,阳光灼热,风沙渐大。他们经过了一些小型的沿海渔村,用盐和布匹换了淡水和鱼干。
按照计划,在抵达一片巨大半岛(下加利福尼亚)的狭窄处后,队伍转向东北,进入了真正的内陆荒漠。
景象为之一变。
无穷无尽的、黄褐色的荒原延伸到天际,点缀着风化的怪石和耐旱的灌木。白天酷热,夜晚寒冷,温差极大。水成了最珍贵的资源,队伍严格按照向导指示,沿着干涸河床或隐秘泉眼行进。
“这鬼地方,鸟不拉屎。”一个年轻士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抱怨道。
“别瞎说,看那边。”阿兹特克向导指着远处一片隐约的绿色,“有绿色,就有水,有生命。”
果然,那是一片小小的绿洲,几棵棕榈树围着一洼浑浊但珍贵的水潭。更让人惊喜的是,他们在水潭边发现了新鲜的、巨大的、碗口大的蹄印,和一堆堆热气还未散尽的、圆盘状的粪便。
“这是什么玩意儿拉的?这么大蹄子?”士兵们围着蹄印啧啧称奇。
“是‘长毛牛’。”一个沿海部落的老猎人蹲下,摸了摸粪便,又嗅了嗅空气,脸色变得凝重,“很多,刚过去不久。我们得小心,它们成群活动,被惹怒了很危险。”
“长毛牛?”格里高利掏出本子记录。
“我们叫它‘草原之主’。很大,有角,背上有个肉峰,毛很长,冬天保暖。它们到处走,吃草,一群有几万头。”老猎人比划着,“是平原部落的命根子,肉、皮、骨头、筋、粪,全有用。”
赵英立刻下令加强警戒,同时派出哨探循着痕迹查看。他心里有些激动,王爷提过,北边有巨大的牛群,看来是真的。
离开绿洲继续向东北,地势逐渐抬升,荒漠变成了半干旱草原。草色枯黄,但一望无际。风更大,天空更高远。
第三天下午,他们爬上一道低矮的山脊。
然后,所有人都僵住了,像被施了定身法。
山脊下,是一片广袤无垠的金色草原。而此刻,这片草原在移动。
不,不是草原在动,是覆盖在草原上的、密密麻麻、数也数不清的黑色巨兽在移动!那是成千上万头北美野牛!它们汇成一片无边无际的、缓慢流动的黑色海洋,从东南向西北蔓延,直到目力所及的地平线!
每一头都壮硕无比,肩高近人,体重怕是有上千斤!粗短的弯角,隆起的肩峰,尤其是颈部和前身的浓密长毛,随风飘动。它们低着头,默默前行,咀嚼着草根,发出低沉的哞叫和喷鼻声。成千上万的蹄子踏在地上,发出沉闷的、持续的轰鸣,仿佛大地深处传来的心跳!扬起的尘土形成一片黄色的尘雾,在兽群上空盘旋。
“我的……娘哎……”一个士兵一屁股坐在地上,张着嘴,话都说不利索了。
赵英也感到呼吸困难,心脏狂跳。他打过仗,见过千军万马,但那种整齐的阵列,和眼前这种纯粹野性的、铺天盖地的生命洪流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助。这是一种源于蛮荒的、压倒性的生命力展示。
格里高利手在发抖,炭笔几次掉在地上。他强迫自己镇定,飞速素描着这史诗般的场面,口中喃喃:“上帝啊……这比圣经里描述的兽群还要壮观……这就是美洲的脉搏吗?”
队伍就这样在山脊上,静静地看着野牛群从午后一直走到夕阳西下。当最后一抹余晖将兽群的剪影和漫天尘土染成暗红色时,牛群的前锋终于消失在西北方的地平线下,大地才渐渐停止颤抖。
夜幕降临,篝火边,众人仍沉浸在白日的震撼中,久久无言。
“这么多……这得有多少肉,多少皮子啊……”一个火铳手梦呓般说道。
“不止肉和皮。”老猎人往火堆里添了根柴,眼中闪着光,“骨头能做工具,筋能做弓弦,毛能搓绳子填枕头,连粪晒干了都能烧火取暖。在平原上,跟着牛群,就饿不死。但也要小心,落单的、受伤的公牛,还有带着小崽的母牛,最危险。它们冲起来,城墙都能撞塌。”
赵英默默记下。王爷说过,这可能成为重要的肉食和皮革来源。但如何安全地狩猎、利用,还需要研究。
离开野牛迁徙路线后,探险队继续向东北,进入了河流切割出的峡谷地带。
根据向导的说法,他们正在接近一条“大河”(可能是格兰德河支流)。一天中午,队伍在一条清澈的溪流边休憩,补充水囊。
一个年轻士兵蹲在河边洗脸,忽然“咦”了一声,从水里捞起一把河沙。河沙在阳光下,闪烁着星星点点的、诱人的金光。
“金子?”他不太确定,拿到赵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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