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当天,二十匹汗血宝马果然准时送到。
鲁有脚和丐帮弟子们看到马群的瞬间十分夸张——集体失声,如同村口大爷第一次见到兰博基尼。
赵四唯恐我从马上摔下来,又派来一架豪华八轮大马车。
可惜车夫是个闷葫芦,驾车风格简直是宋代版“秋名山车神”——逢弯不减速,遇坑不绕行。
我的后脑勺跟车厢板壁之间发展出了亲密的节拍关系:咚、咚、咚、咚——标准的108BPM。
意识逐渐模糊,我坠入一个犹如好莱坞经典电影《星际穿越》的梦境。
我梦见自己悬浮在一个由无数半透明“时间房间”堆叠而成的巨大超立方体空间内。
每个房间都是一段真实发生过的时间切片——像无数扇玻璃窗,同时打开,同时播放。
我看到了“过去”:桃花岛上,风雨交加的夜里,一个女子挺着肚子疯狂誊抄《九阴真经》,终于在诞下女儿之后,沉沉睡去……
我看到了“现在”:某条泥泞的官道上,一辆素白马车踽踽独行,车帘被风掀起一角——车内坐着消瘦的杨康,怀里抱着一只骨灰坛,眼底是干涸的血色。
我看到了“未来”:漫天箭雨中,铁枪庙,无数骑兵从四面八方合围向他——
我猛然惊醒。
睁眼的瞬间——一张脸,正以不到三寸的距离怼在我面前。
傻姑。
她的下巴底下挂着一根口水丝,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那个眼神……怎么说呢,就是你去菜市场买烧鸡,在橱窗前看了五分钟、正在犹豫要不要下手的那种眼神。
爱不释手、小心翼翼、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心疼?
“你做噩梦啦?”她的声音含混不清,地瓜渣子还粘在嘴角上。
我心脏狂跳,后背冷汗湿透了粗布衫。伸手一摸——身上不知何时被轻轻搭上了一层薄被。车厢里就我和傻姑两个人,这被子只可能是她盖的。
而那只盖被子的手,现在正毫无形象地抠着脚丫。
内心OS:韩梅梅你是……猴子派来的救兵吗?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低声开口。
“韩……嗯不是,傻姑。”
“嗯?”
“你相不相信——一个人会掉进一个像……像衣柜一样的空间里,然后同时看见过去、现在、还有未来?”
傻姑把地瓜嚼得咔嚓咔嚓响。
“是啊。”她说。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经常这样串门呢。”
车厢剧烈颠簸了一下。
马车队在连绵春雨中抵达绍兴。
赵氏老宅位于城东偏僻处,青砖高墙曾经气派,如今只剩断壁残垣。空气里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焦糊味,混着春雨冲刷后泥土的腥湿气息,钻进鼻腔,黏在喉咙上,像一层洗不掉的油彩。
我跳下马车,踩进一滩泥水,破布鞋瞬间灌了个包。
抬头——眼前是一片彻底塌方的废墟。
烧焦的梁柱横七竖八地插在碎砖堆里,像一具巨兽的肋骨。雨水沿着焦黑的木头往下淌,滴落在地面的水洼里,泛着灰色的脏沫。
而地面上——
每隔十来步,就有一个用白色粉笔勾勒的人形轮廓。
大大小小,男女老幼。
有的蜷缩成球,有的四肢张开呈大字形,有的两个人形叠在一起——那是抱在一起死去的。角落里还有特别小的人形,小到只有半个膝盖高。
三十七个。
“尸体呢,带我去看看。”
赵怀远站在一旁,面色铁青。
“黄帮主,尸首……已经无法保存了。”他艰难开口,“仵作说,那些残存的尸身极为脆弱,一碰就碎成粉末。像是……像是被从里头吸干了所有水分,只剩一层壳子。风一吹就散了。”
我的手指从粉末上缩回来。
内心OS:不是吧?阿sir?就算是周星驰电影里常威打来福的经典行凶现场,好歹还有具热乎的尸首可以验呢!没有尸体让我查个毛?沉睡的小五郎也得有个人让他扎针啊!
这破现场连个完整的指甲盖都留不住,让我怎么查?
勘查完现场已是傍晚,春雨转大。
赵四走进帐篷的时候,换了一身半旧的石青布衣,发髻用一根木簪随意别着,整个人收敛了初见时的锋芒。如果忽略他那双沉得像深潭的眼睛,确实像个家道中落的世家子弟。
“昀公子。”我把卷宗往他面前一推,“说说你家的事儿。”
赵四坐下,垂着眼帘,声音放得很低沉、很克制——那种刻意营造的“丧父之痛但强忍悲伤”的腔调。
“家父赵远山,乃是赵氏远脉绍兴世家,祖上承仙帝眷顾恩赐,世代执掌西南域皇商基业。去年秋日,家父自云南游历归来,带回一位红衣女子,只说是途中遇险、蒙她相救的恩人,便将人安置在府中暂住做客。”
“那位红衣女子住下后不久,便与家母起了争执。起初只是冷言冷语,后来愈演愈烈。族人颇有微词,说……父亲与那女子有染。”
“再后来?”我嗑了颗瓜子。
“再后来,除夕夜。满门烧尽。”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右手拇指上那枚裂了缝的翡翠扳指被他无意识地转了一圈。
帐篷里安静了几秒。
我把瓜子壳吐进碗里,慢悠悠开口。
“所以我捋一下啊——你爹,出差去云南,带了个红颜知己回家,然后你妈发现了,两个女人干起来了,最后全家被烧成渣了。”
赵四:“……”
“昀公子你别介意我说话直啊。”我抄起桌上的炭笔,在纸上画了个潦草的思维导图,“你看,这个剧情逻辑线——渣男出轨→带小三回家→正宫发飙→家庭解体。这不是推理悬疑,这是标准的女频大女主复仇剧本啊。”
赵怀远的茶水呛进了气管。
鲁有脚听不懂但觉得好厉害的样子使劲点头。
我继续输出:
“咱说句不好听的,你们家这个死法——一个一个从里往外烤熟——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八宝葫芦鸡。把炭火从鸡屁股塞进去,由内而外,活活烤透。要不是这手法太解气……啊不是,太变态了、效率太低了,我都怀疑你妈是不是整上瘾了。”
赵四完美的括号笑终于裂了一条缝。
他大概从没设想过,有人会用“八宝葫芦鸡”来形容他的灭门惨案。
但他迅速把笑容修好,垂下眼帘。
“帮主说笑了。家母……一个妇道人家,怎行得此毒手。”
“那可不一定。”我叼着炭笔,“女人真急眼了,你知道她能干出啥来。”
内心OS(狂飙):合着这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啊!这是标准的后宅大戏!当家渣男外头浪回来带了个白月光,然后宠妾灭妻、引火烧身?我看凶手就是你妈——怪不得挨个从屁股塞进去烤成贝多鸡!这哪是悬疑推理剧,这特么是爽文!
“合着重点——”我收起玩笑的神色,盯着赵四的眼睛,“不在你爹,也不在你妈。在那个红衣女人。”
“她是谁?”
赵四沉默了。
那个沉默是确实“不知道”的沉默。
“如果我知道,”他终于开口,声音压得极低,“就不必来请黄帮主了。”
他抬起头。
括号笑已经完全收起。
那双眼睛里的暗色,深得像腊月的枯井,看不见底。
“帮主,家母遗物还在。”他站起身,朝帐篷外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可否移步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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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四将我引到帐篷深处一张铺了黑绒布的长桌前。
桌上摆着三件遗物——
第一件:被大火烧得焦黑碳化的银饰。我拿起来仔细端详,指腹摩挲过凸起的纹饰——蝉、蝴蝶、蜈蚣、蜘蛛。不是中原工艺。是苗族的虫纹银饰。做工极其精细,即便碳化之后,纹路依然清晰可辨。
第二件:几页残缺破损的乐谱残卷。纸质粗糙,像树皮纤维压成的。上面的符号我从没见过——不是工尺谱,不是减字谱,是一种完全陌生的、由虫形符号组成的古怪记谱法,蝌蚪文似的弯弯绕绕。
第三件——
一支笛子。
通体黝黑,材质不像竹、不像木,倒像是某种动物的……骨头?笛身上密密麻麻地刻着细如发丝的纹路,在烛光下微微泛着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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