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米饭也是绝了。大唐这个时候的米多半带有糠皮,吃起来剌嗓子。但系统提供的极品大米,软糯香甜。再配上这红烧肉的汤汁。
这简直是天下第一下饭神器!
赵四彻底不顾形象了。
他左手端着海碗,右手拿着筷子,就像是一台无情的干饭机器。
一口肉,一口饭。
吃得满嘴流油,吃得满头大汗。
这几天在宫里为了卧底任务提心吊胆的压力,刚才切洋葱受的委屈,在这一刻,全都被这碗红烧肉给彻底治愈了。
“太好吃了!掌柜的,你这手艺简直是神仙下凡啊!”
赵四一边含糊不清地喊着,一边又去那个大陶盆里挖了第二碗。
林辰慢条斯理地吃着自己的饭。
看着赵四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林辰心里十分满意。
对于这种在刀口上舔血的汉子,跟他讲什么大道理都没用,一碗实实在在的硬菜,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那个巨大的粗陶盆里,足足够四五个壮汉吃的红烧肉盖饭。
硬生生地被赵四一个人干掉了一大半。
他吃了整整三大海碗。
连盆底最后一滴肉汤,都被他用米饭给刮得干干净净。
“嗝——”
赵四靠在黄花梨木的椅背上,双手摸着自己撑得像个皮球一样的肚子,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他现在觉得,自己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以前在百骑司的时候,天天啃干粮,喝冷水,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替皇上卖命。
吃得最差,干的活最危险。
可是现在呢?
在这家小饭馆里,虽然每天要洗碗扫地,还要切那个辣眼睛的紫疙瘩。
但是,这伙食也太特么好了吧!
一天三顿管饱,还有这么好吃的肉!
而且,掌柜的为人也不错,虽然嘴上不饶人,但端出肉来那是真的一点都不心疼。
赵四抬头看着正在喝茶解腻的林辰。
他在心里暗暗下定了一个违背祖宗和职业道德的决定。
去他娘的百骑司!
去他娘的卧底任务!
老子以后就在这半日闲馆里当个跑堂的小二了!
谁要是敢来砸掌柜的场子,老子第一个拔刀活劈了他!
只要每天能让老子吃上这么一碗红烧肉盖饭,让老子给林掌柜当牛做马都行!
“吃饱了?”林辰放下茶杯,看着赵四。
“吃饱了!掌柜的,俺现在浑身都是劲!”赵四猛地站起来,精神抖擞。
“吃饱了就把碗洗了。把桌子擦干净。”
林辰站起身。
“好好干,晚上给你做水煮鱼吃。”
听到“水煮鱼”三个字,赵四的眼睛再次发出了饿狼一样的光芒。
“掌柜的放心!俺保证把这地擦得连个苍蝇上去都打滑!”
赵四端起空陶盆和海碗,像个得了糖果的小孩一样,屁颠屁颠地朝着后院跑去。
洗碗算什么?切洋葱算什么?
只要有好吃的,这都不叫事!
看着赵四那彻底被美食驯服的背影,林辰笑着摇了摇头。
老李这人送得好啊。
以后这店里最脏最累的活,算是彻底有人包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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