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的门被推开的时候,温嘉正在跟手机上的二游较劲。
下午三点的阳光从玻璃幕墙外斜斜地打进来,把他靠窗的座位晒得暖洋洋的。面前的咖啡已经喝了三分之一,杯子旁边放着一个白色陶瓷碟,上面搁着两块没动过的巧克力可颂。
他挑这家店没什么特别的原因——离警局不算太远,离亚历克斯住的公寓也不算太远,折中位置,公平合理。唯一的问题是这家星巴克的空调似乎出了点毛病,冷气有一阵没一阵的,偶尔吹过来一股裹着咖啡豆焦香的凉风,但大部分时候只有天花板上那台吊扇在慢悠悠地转,扇叶的影子在地板上一圈一圈地划。
他咬了一口可颂。
巧克力还没完全化,咬下去有一点硬,但黄油味很足,酥皮碎屑掉在桌面上,他用指尖扫进掌心倒进碟子边上。
亚历克斯“晚一点来”,但没有具体晚多久。温嘉倒不着急——今天是休息日,下午没有安排,晚上马丁内斯家叫了吃饭但那是七点的事。他本来可以利用这个下午去靶场找安格劳斯加练一组移动靶,但上次训练结束后安格劳斯跟他“这周别来了,让你的胫骨休息一下”。
想到这里,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腿,胫骨前侧的淤青已经从深紫色褪成了黄绿色,边缘开始发痒——那是软组织在愈合的迹象。安格劳斯得对,扫踢的力度增长太快了,骨骼的适应速度跟不上肌肉。
他把贪吃蛇暂停,正准备给亚历克斯发条短信问问到哪了,余光就捕捉到了街对面那个一路跑的身影。
温嘉差点没认出来那是亚历克斯。
华裔记者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摄影马甲,马甲口袋全部鼓鼓囊囊的——左边塞着镜头盖和备用存储卡盒,右边挂着一个型LED补光灯,胸前最大的那个口袋里伸出一截快门线的接头,随着他跑动的步伐一甩一甩的。他背上背着一个黑色的摄影包,包的侧面绑着一支折叠反光板,反光板的银色边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面求救信号镜。
最夸张的是他右手拖着的东西——一只巨大的银色行李箱,目测至少二十四寸,轮子在凹凸不平的人行道上疯狂跳动,发出咔哒咔哒咔哒的噪音。
亚历克斯用肩膀撞开了星巴克的玻璃门,冲进来的时候不心把门边一块写着“今日推荐:冰摇柠檬冷萃”的立牌撞歪了。他嘴里嘟囔了一声“抱歉”,歪过身子用手肘把立牌扶正,然后拖着那只巨大的箱子穿过整个店堂,一路磕磕绊绊地撞了三把椅子、一个垃圾桶和一位正在看笔记本电脑的大学生的书包。
那位大学生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被他的表情吓到了——因为温嘉隔着十几步都能看出来,亚历克斯脸上的表情,怎么形容呢,就像一只被雨淋透了的金毛犬,整个人从头发丝到脚尖都散发着一种“我好惨”的气息。
温嘉把可颂放下,往旁边挪了半个座位,给亚历克斯腾出位置。
亚历克斯把行李箱往桌子旁边一杵,把摄影包从背上卸下来——卸下来的时候包带缠住了他马甲背后的一个D环扣,他挣扎了半天,最后以一个接近瑜伽姿势的角度把胳膊扭到背后才解开了扣子。然后把相机挂在脖子上,整个人像一袋水泥似的瘫进了温嘉对面的椅子里。椅子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哀鸣。
温嘉看着他。亚历克斯的头发乱得像是刚被一阵定向爆破的狂风迎面吹过,额头上一层细汗在空调的冷气里迅速变凉,刘海黏成一缕一缕的贴在脑门上。他的眼镜——一副黑框的尼康联名款——歪了一点五度,左眼镜片上有一枚清晰的指纹,大概是他刚才擦汗的时候不心蹭上去的。他甚至没有先把眼镜摘下来擦擦。
亚历克斯的呼吸从急促趋于平缓,但他脸上的表情——那个表情始终没有变过,就是那种让人联想起“在雨天被人抢走了最后一块披萨”的表情。
温嘉等了十五秒。亚历克斯没有话,只是一把抢过温嘉面前没喝完的咖啡——就是温嘉自己那杯——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被烫到了。
咖啡已经在桌上放了好一会儿,不烫,但亚历克斯的动作太猛,灌下去的时候呛了一下,咳了两声,咖啡差点从鼻子里喷出来。
“那杯是我的。”温嘉提醒。
亚历克斯低头看了看杯子,又抬头看了看温嘉,嘴唇动了动,似乎在组织一句道歉或者解释。
“你就当是请我的。”
他最终用一种极其委屈的、接近于控诉的语气出了这句话,然后仰头把剩下的咖啡全灌进了肚子里。喝完把杯子往桌上一墩,杯子磕在陶瓷碟边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然后他又瘫回椅子里,继续用那种“我好惨”的表情盯着天花板上的吊扇。
温嘉的好奇心被彻底点燃了。
他认识亚历克斯·陈快一年了。但他从来没见过亚历克斯露出这种表情。沮丧,委屈,自我厌恶,还有一种“全世界都欠我一个解释”的怨念。
温嘉决定用一种最稳妥的方式打开这个话题。“你是被人打了吗?”
“没有。”
“被抢劫了?”
“没有。”
“被主编骂了?”
“比被主编骂更惨。”
温嘉想了想。“被主编当着全编辑部的面骂了?”
“你能不能别猜了!”
亚历克斯用一种接近于悲愤的语气喊道——但声音压得很低,因为在星巴克里大喊大叫会被当成怪人,而他显然还残留着最后一丝尊严——然后把脖子上的相机摘下来,双手捧着,以一种近乎虔诚的姿态放在桌上。
温嘉低头看了看那台相机。佳能R63,机身上贴着一张已经磨掉了一半的LSPD媒体通行证贴纸,相机的取景器眼罩被换成了一个加厚的圆形软胶套,显然是亚历克斯自己改装的。相机侧面还挂着一个外接电池手柄,手柄上贴着两张褪色的贴纸——一张是漫威的蜘蛛侠,一张是某个温嘉叫不出名字的日系卡通角色,看起来像一个穿着女仆装的猫耳少女。
光看这台相机,就能大概猜出亚历克斯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温嘉缓缓开口,“你这个状态——跟这台相机有关系?”
亚历克斯用一种“你终于问到点子上了”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然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我去拍漫展了。”
“……什么?”
“漫展。”
亚历克斯重复了一遍,语气沉重得像是在坦白一桩罪行,“洛斯苏埃诺斯第一届海岸城市动漫游戏展。在会展中心,今天上午九点开场。我早上六点就起来了,七点到的会场门口排队,八点进的场。我背着我所有的设备——所有。RF红圈大家庭,2870f2,35定,50定,85VCM——你知道85VCM是什么吗?那支镜头花了我整整两个月的奖金!”
温嘉不知道85VCM是什么,但他在D排被泰勒教过一句话——当一个人用这种语气跟你抱怨设备的时候,你只需要点头就好。于是他点了点头。
“然后呢?”
“然后——”亚历克斯的声音忽然哽住了。他伸手去拿自己那杯还没喝完的咖啡——就是他刚才顺路给自己点的那杯冰拿铁——吸了一口,冰块在杯子里发出哗啦的声响。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用一种豁出去的表情把自己的相机推到了温嘉面前,“你自己看吧。”
温嘉接过相机。机身比他预想的要重——他把相机举到眼前,手指摸索着找开关。他平时用的是步枪的瞄准镜和DSLR的高倍战术镜,对这种民用微单的操作逻辑不太熟悉,按键布局和握持手势跟他的肌肉记忆完全是两回事。
“开关在这儿。”
亚历克斯伸手帮他拨了一下,“按一下就行。”
屏幕亮了。
第一张照片出现在屏幕上的时候,温嘉眨了眨眼睛。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白色短假发的女孩——s的是温嘉不认识的角色,但他认得那个造型:黑色的连体战斗服,银色的金属护肩,一条红色的战术绑带从右肩斜跨到左腰,手里握着一把比她自己还高的银色大剑。
照片的构图很讲究——ser站在一棵假樱花树下,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照在她的侧脸上,让她的眼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半透明的阴影。那把银色大剑的剑刃反射出漂亮的弧光,光圈开得恰到好处,背景的樱花和人群都被虚化成了柔和的色块。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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