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帽男人的身份最终落定,身份信息库中的一道DNA样本与他的生物信息完美对上了。
他叫唐敬时,是二十年前就被登记在册的失踪人口。
二十年前,在千里之外的南方小城,一个陌生中年男人把他领出了汽车站,那之后就再没了音讯。
而那个当年把他带走的中年男人——侯宇,也是唐敬时自己承认的养父,与他一起来自首。
“你知不知道,你的亲生父母找了你整整十七年,从南方找到北方,头发都愁白了?你为什么要跟着侯宇一起干这种拐孩子害人的勾当?”
唐敬时低着头,把整个人往椅子里缩了缩。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囚服,刚进看守所就被剃光了头发。
他垂着眼,右手大拇指无意识地反复抠着囚服磨起毛边的袖口,沉默着。
刘警官敲了敲桌子,他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慢慢回过神,缓缓抬起了眼皮。
灯光落下,他的眼睛头一次被人所看清。
空的,没有暴戾,没有愧疚,只有一潭死水似的麻木。
他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找谁?找我干什么。”
顿了两秒,他瞥了一眼旁边座椅上戴着手铐的侯宇——那个已经七十多岁的老头。
唐敬时只看了一眼便立刻又把脑袋低下去,哑着嗓子开口:
“我记事起就跟着他了。一开始我闹,他就打。
后来我不敢闹了,他就会给我口吃的,给我新衣服……在我这儿,他就是家人。”
说到“家人”两个字的时候,他突出的喉结狠狠滚了一下,像是这句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刘警官听得眉头紧紧拧起来,他往前倾了倾身体,追问的声音带着不解的火气:
“那你就从来没想过吗?如果你当年没被他拐走,你本来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用跟着他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买卖,不用天天躲着警察,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
这句话像一根针,唐敬时的肩膀猛地颤了一下,整个人都绷住了。
他慢慢攥紧了放在腿上的双手,指节发白,声音有些发抖:“……想过。”
怎么可能没有想过呢?
无数个躲在桥洞蹲守目标的夜里,冷风吹得骨头疼的时候,他想过;
每次跟着侯宇把拐来的孩子送上车,看着小孩子哭着喊爸爸妈妈的时候,他想过;
像是说服自己似的,他迅速补充道:“可那有什么用……”
他不敢。
他从小就怕侯宇。
侯宇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他不敢不听。
“我也……不知道还有别的活法了。”
他对侯宇,有依赖,有顺从,有被养大的情分。
可在这些情绪最底下,还压着一点连他自己都不敢放出来的东西,那是怨,是恨。
可那点恨意太淡太弱了,被恐惧被压得严严实实。
“我知道我坏。我知道我做的事缺德,可我……除了跟着他,我还能去哪儿呢?”
最后他像是彻底放弃挣扎,喃喃开口:
“我来自首,已经是我这辈子,最敢的一次了。”
如果没有遇到卿心,他大概还会接着这样麻木地活下去,就一辈子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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