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前面那个壳牌加油站旁边就有一个。爸爸给你买一瓶水。”
爱玛立刻收起了眼泪,其转换速度之快,让汤姆再次确认了一个早就有的怀疑——他女儿将来要么会成为一位出色的律师,要么会成为一位更加出色的演员。
街角那家便利店夹在一家干洗店和一家已经倒闭了大半年的中餐馆之间,门面很窄,但进深很深,从街道看进去只能看到收银台和两排货架的前半截,后面卖什么完全被阴影吞没。
门口的招牌是一个褪色的7-Eleven标志,红绿黄三条色带已经被太阳晒得泛白,夜里灯管亮起来的时候只会亮一半——绿色的那条永远不亮。
汤姆推开玻璃门的时候,门上方挂着的一串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塑料铃铛互相撞击,声音廉价但清脆。冷气的凉意混杂着便利店特有的气味——漂白水、过期打折面包的酵母甜、以及收银台旁边那个热狗滚筒里转了一上午的香肠散发出的油腻咸香。荧光灯管在天花板上嗡嗡作响,把整个空间照得一片惨白。
然后他看到了一只手枪的枪口正对着收银台后面的店员。
那个店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留着稀疏的山羊胡,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工作服,胸口的姓名牌上写着“Dyn”。
此刻他的双手高高举过头顶,脸上的表情是一种经过反复练习的恐惧——不自然,太过配合。站在收银台前面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衫的男人,帽子拉得很低,遮住了眉毛以上的所有面部特征,下半张脸蒙着一条深蓝色的印花头巾。
他右手握着一把黑色的半自动手枪——看起来像是廉价聚合物材料做的某种紧凑型号,握把底部有明显的划痕——枪口对准店员,左手正在把收银机里的现金往一个脏兮兮的深色背包里扫。
硬币掉在地上的声音叮当作响,纸钞被粗暴地揉成一团塞进包里,动作粗暴急躁,是第一次干这种事的人特有的那种慌张的粗暴。便利店后排货架旁边还站着另一个年轻男子——没蒙面,穿着同样款式的蓝色工作服,大概是店员的同事。
但他没有举手,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只是靠在货架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嘴角挂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如果汤姆不是在陆战队待了十几年,他大概不会注意到这个细节——但这个细节太明显了。一个同事被抢劫了,另一个同事靠在旁边像在看一场跟自己毫无关系的电影。这不是抢劫。这是自导自演。
风铃响了。三个人同时转头看向门口。
蒙面男子手里的枪口从店员的方向甩过来,对准了站在门口的这个中年男人——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格纹短袖衬衫和卡其布长裤,左手牵着一个穿荧光粉T恤的女孩。
爱玛在汤姆身后发出了一声极短的、被掐断的尖叫,然后立刻被汤姆护在了身后。他用身体把女儿完全挡住,右手松开爱玛的手,缓缓举到肩膀高度,手心朝前。
他的手很稳——在费卢杰被IED炸飞之后在碎石堆里给战友扎止血带的时候也是这么稳。肾上腺素在血液里炸开,但老兵的身体知道怎么在恐惧中保持静止。这种能力不是教出来的,是被炸过一次又一次之后,身体自己学会的。
“嘿,”
汤姆的声音不高,平稳,像是在安抚一头随时会冲过来的野狗,“放松,伙计。我不会报警。我身上没有武器。我只是带我女儿买瓶水。”
蒙面男子没有放下枪。那把廉价手枪的枪口在汤姆的胸口和头部之间来回晃动,枪口晃动的幅度比他刚才对着店员时更大,他的手指紧紧扣在扳机护圈上——手指在发抖。
他在害怕。一个人害怕的时候,手指在扳机上抖,比一个人愤怒的时候更危险。汤姆太熟悉这种抖法了——他曾经见过新兵第一次上战场时端着M16发抖的样子。
“钱包,”蒙面男子的声音沙哑而紧张,音调比正常人高了半阶,“手机,手表。放地上。踢过来。”
汤姆用左手慢慢从后裤袋里掏出钱包,放在地上。然后从衬衫口袋里拿出手机,叠在钱包上面。然后是手表——那块戴了十年的卡西欧电子表,表带上的橡胶已经磨得光滑发亮。他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会先出自己要做什么,语调始终平稳低沉。
他把三样东西放在地上,用脚轻轻踢向蒙面男子的方向。钱包和手机滑过便利店沾着黑色鞋印的白色地砖,停在抢劫犯脚边大约两英尺的位置。手表滑得远了一点,撞上收银台底部的踢脚板,发出一声细微的金属碰撞声。
“好了。你可以拿走。我不会做任何事。”
蒙面男子飞快地弯腰把钱包和手机捡起来塞进背包里,手表抓了两次才抓住——手指太抖了。汤姆站在原地,举着双手,身体和女儿之间始终保持着一个固定的距离,确保无论枪口指向哪个角度,子弹都不会穿过他打到爱玛。
他在心里快速地计算着距离:蒙面男子离他大概八英尺,收银台在右边四英尺的位置,那个靠在后排货架上的店员在十二英尺外。如果对方开枪——点三八ACP或者九毫米的廉价手枪,八英尺,命中率受制于持枪者的颤抖幅度和手枪本身的精度偏差——第一发有可能打偏。
但如果打偏,子弹可能会飞进身后的货架、墙、或者弹到任何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弹道上的任何一个随机变量都可能碰到爱玛。所以不能让他开枪。绝对不能。
就在汤姆以为一切可以就此结束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件让他心脏骤冷的东西。那个蒙面男子的眼睛在连帽衫的阴影下转向了他身后的爱玛,那双眼睛里原本只有恐惧和贪婪,但在看到爱玛的那一瞬间,恐惧开始消退,被一种更加危险的东西取代了。
它的变化很细微,但汤姆捕捉到了。
蒙面男子歪了歪头,枪口仍然指着汤姆,视线越过他的肩膀,上下打量着他身后那个穿荧光粉T恤的八岁女孩。
他的眼神从恐惧到好奇,从好奇到某种黏腻的、让人反胃的东西。他舔了舔嘴唇——那个动作很轻很快,但汤姆看到了。他握着枪的手不再发抖了。一种比恐惧更强烈的驱动力取代了恐惧。当一个人不再害怕的时候,他会做出比害怕时更可怕的事情。
“你,”
蒙面男子的声音忽然变得比之前更低沉,带着一种让人汗毛竖起的恶意,“把那根绳子捡起来。靠墙那根——看到没有?把你的手绑起来。绑在背后。快点。”
他指了指墙角一堆杂物旁边的一截白色打包绳。汤姆看了一眼那根绳子,然后看回蒙面男子的眼睛。
在那双眼睛深处,他看到了某种他早在费卢杰的巷战里见过无数次的东西——对人的占有。那种眼神他在伊拉克的夜里也见过,在那些针对妇女和女孩的暴行即将发生的街区里,在那些黑暗的巷弄和废墟后面,某些男人的眼睛里闪烁着的就是这样的光。那不是抢劫犯看钱的眼神。那是猎食者看猎物的眼神。
汤姆·安德纳做了这辈子最快的一个决定。
“好。”
他。声音比之前更轻了,轻到接近耳语。但在这声耳语从他嘴唇间下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移动。
他没有后退去捡那根绳子,他是向前冲——膝盖弯曲,重心下沉,右脚猛地蹬地,鞋底在地砖上发出一声尖锐的摩擦声,整个身体像一颗被释放的弹簧一样朝蒙面男子弹射出去。
他的左手以四十五度角向上切击,掌缘精准地劈在蒙面男子持枪手腕的桡骨侧,那把枪从那只发抖的手里飞出去的瞬间在空中翻转了两圈,砸在货架上,撞翻了一排袋装薯片,然后掉在地上滑到了冷饮柜
他的右手同步前探,五指成爪扣住蒙面男子的后颈——那个位置,第三和第四颈椎之间的凹陷,用力一按就能让对手的上半身不由自主地往下弯。两人重重地撞在收银台上,收银机发出一声被挤压的金属哀鸣,硬币从抽屉里飞出来洒了一地。
汤姆在接触的第一秒就知道自己会赢。对手的反应太慢了——被掌刀劈中手腕之后,他的整个右侧身体都出现了短暂的失衡,右肩往下塌,右膝弯曲,身体重心偏移了三到五度。他没有受过任何格斗训练。
只需要控制住他的后颈,把膝盖压进他的腰椎,然后锁住他的手臂——这是陆战队格斗术里最基础的单人压制动作,他在二十多年前的新兵训练营里学过,在费卢杰的街头用过,在无数个退役后的噩梦里温习过。
然而他的膝盖没有及时压上去。不是因为他忘了怎么做——大脑发出了指令,正确的肌肉群也收到了信号,但那些肌肉群的反应速度,比他记忆中慢了大概零点三秒。
五十岁的肌肉纤维和二十五岁的肌肉纤维不是同一种材质。
右膝盖半月板的磨损让他不能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把全部体重压上去,左肩的旧伤让他锁臂的力度打了折扣。
他感觉到了这些延迟,每一个延迟都像是一面被敲响的警钟,在他脑子里同时回荡——慢了,老了,不够快。但他的手已经扣住了蒙面男子的后颈,他的体重已经把对方的上半身压在收银台上,他正在赢——
后排货架旁边那个一直靠着的年轻人动了。从一开始就靠在货架上旁观这场“抢劫”的便利店店员,在看到蒙面男子被汤姆压在收银台上、那把枪掉在地上滑到冷饮柜西。
他没有喊叫,没有警告,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他只是从货架旁边走了一步,弯下腰,捡起那把掉在地上的枪,然后上前几步,把枪口抵在了汤姆的右腿后侧。
大腿根部,股动脉的位置。他的动作很冷静——比蒙面男子冷静得多——像是做过无数次这个动作,或者至少无数次在脑子里演练过。
枪响了。
九毫米子弹在大腿软组织里穿行的速度接近每秒一千英尺,弹道经过的组织在瞬间被高温和冲击波撕裂,然后子弹从大腿前侧穿出来,带着碎骨和血雾打在地砖上,弹头变形成一块扁平的金属蘑菇,在地砖上弹了两下,最后滚进了冷饮柜下方。
汤姆感觉到的不是痛D,是热。一股灼热的、像是被烙铁穿透的热流从大腿后侧贯穿到前侧,然后那股热流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变成了剧烈的钝痛,再然后才变成了火烧般的锐痛。
他的右腿在一瞬间失去了所有承重能力,膝盖直接跪在了地砖上,身体的重量拽着蒙面男子一起往下倒。
第二枪。
同一把枪,同一个持枪者,几乎没有任何间隔。第二枪打在他的左胸,子弹穿过他的身躯,从后背穿出。
汤姆倒在了便利店的地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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